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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谁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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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

    太阳透过玻璃窗,不加保留的把房间内照的纤毫毕现。

    沈浩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挠自己的鼻尖,痒痒的好想打喷嚏。

    可这一睁眼,就看到林怡趴在他胸口,大大的眼睛弯成月牙,正拿着一缕发丝在他脸上调皮的捣乱着。

    等会……

    林怡?

    沈浩揉了揉头痛欲裂的太阳穴。

    昨天的后半场记忆,像是幻灯片一样的逐渐回放。

    在林怡喝多晕倒后,气氛依然很嗨。

    沈浩的身份,可不是普通富二代,是个能力极强的青年才俊,自然备受这帮富二代的追捧。

    这样的牛人,可比酒局那些狐朋狗友强得多。

    到了后面,沈浩也不记得开了多少瓶酒。

    即使他酒量再好,也架不住这帮牲口轮番敬酒。

    所以说,他也被灌多了。

    看到沈浩也多了,毛旭还清醒着,开始安排撤退。

    先打了个电话,把老爹的保镖叫过来几个,把这些喝多的家伙都送到酒店。

    至于沈浩和林怡,那还用说?

    作为好兄弟,毛旭自然义不容辞。

    别管女孩子多矜持,可2-8之后,立刻变得不一样。

    事实也如此,被扔到大床上的两人,在后半夜稀里糊涂的就解锁了新成就。

    沈浩不由拍了拍额头,特奶奶的,酒精害人啊!

    看着乖巧的林怡,沈浩确实狠不下心来,让人家走人。

    可不走人,家里面是绝对安顿不下了。

    更何况,秦曼文还在关键时期,沈浩可不想刺激到秦曼文。

    虽说,秦曼文对他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但自己作为准爸爸,偶尔犯次错可以,但领回家就有点得寸进尺了。

    “你快毕业了吧?”

    沈浩坐了起来,把枕头垫在身后,靠着床头,点了根烟,吐了口烟圈后问道。

    “还有一年,不过明年就会陆续的招单位实习了。”

    林怡不由有些紧张,在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被沈浩那啥了,她是有过一丢丢的愤怒。

    可看到沈浩那张睡着时候的帅脸,完美的五官。

    她莫名有种想法,好像她还挺赚的。

    起码,第一次给了一个让她各方面都觉得非常完美的男人。

    “是这样,我得和你坦白,我有女朋友,我们的孩子马上快出生了,我不想因为这次的事情,刺激到她。”

    沈浩斟酌了下措辞,“所以……”

    “我懂,你的意思是,我们以后就不再联系?”

    林怡瞬间格外失落,心里原本有的那点不该有的心思,也彻底烟消云散。

    “那倒也不至于。”

    沈浩笑了笑。

    虽说他对昨晚的那一幕记得不太清楚了,但也知道林怡是真的萌新。

    他可是废了好半天的劲。

    “那你是什么意思?”

    林怡很聪明,能从小城市考到魔都,击败一众同龄人,绝对不是什么蠢女孩,隐隐猜到了沈浩的想法。藲夿尛裞網

    能在物欲纵流的魔都,保持洁身自好,本身就是一种智慧。

    对聪明人,沈浩喜欢直白些。

    谈得来就继续,谈不拢,那就提补偿。

    别真以为自己长得帅,就可以提裤子走人。

    人家姑娘要是想告你,分分钟把你抓进去。

    沈浩不缺钱,要是谈不拢,只要林怡不是狮子大开口,他都可以接受。

    “你跟我,一个月给你5万,或者我这次直接给你30万,你选哪个?”

    沈浩说完以后,掐灭了烟蒂,平静的看着林怡。

    明明昨晚还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现在却听着男人说着如此冷漠的话。

    要说林怡没有一点点的伤心,那肯定是假话。

    选前者,或许等对方过两个月腻了,两人就会一拍两散。

    选后者,以后都不会再见到对方,30万更是不小的数字。

    可林怡没有纠结,直直的看着沈浩:“我选前者,我相信你不是绝情的男人。”

    “确定?”

    沈浩挑了挑眉:“我个人比较推荐你选后者,只要离开这个房间,没人知道今天发生的一切,那些人,我也会让他们守口如瓶。”

    “你没听说过,这世界上只要有秘密被三个人知道,那就不存在秘密。”

    林怡白了沈浩一眼,“你算算,昨天知道我们一起回酒店的人有多少?”

    “呃……”

    沈浩哑口无言,这还确实是。

    别说毛旭他们,恐怕就连陈瑶,那位林怡的闺蜜,也会忍不住八卦。

    “你不后悔就好。”

    沈浩把林怡的手机打开,微信好友列表很干净。

    就三十多个人,都是亲戚朋友什么的,绝对没有什么鱼之类的标签。

    至于小号,沈浩也看了一下,没有登陆的痕迹。

    别怪他多心,虽说魔都和杭州坐车只有一个小时。

    但即使在一个城市分居,还会有隔阂产生,更别说两个城市生活的年轻男女了。

    诱惑无处不在。

    诚然,此刻的林怡,对沈浩是喜欢的。

    但随着一天天被冷落,喜欢也会降温的。

    要是此时有个更温暖的肩膀出现,林怡会不会动心?

    沈浩从不会把世界想的太美好,以己度人,反正他是做不到。

    至于有钱就变坏?

    拜托,比沈浩玩的花的人有的是。

    找到支付宝,对准林怡的脸蛋,扫了一下。

    把卡管理解锁,卡号复制后,直接发送到自己的微信。

    其他人给他发的消息,都被沈浩选择性的忽略。

    打开手机银行,沈浩的权限是被提升过的,直接给林怡的账户转了60万过去。

    这边刚转完钱,建行的客服立刻打来电话,确认是沈浩本人操作,这才通过了这笔交易。

    “好了,钱已经到账了,接下来的一年,你都是我的。

    我这个人很随和,要求不多。

    只要你对我不隐瞒,表现好了,我会给你在魔都买一套房子,写你的名字。”

    沈浩抚摸着林怡的乌黑秀发,“三年,起码对你来说,你还很年轻,到时候你会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不用担心房东会赶你走,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

    林怡抿了抿嘴,怦然心动。

    不得不承认,沈浩编织的大饼,让她这样聪明的女孩子,都忍不住被忽悠住了。

    可现实就是如此,多少人为了一套房子,闹得以分手告终。

    林怡见过学姐因为男友没法在魔都买房,哭得撕心裂肺的样子。

    最后毅然投入一个能当她爸爸的秃顶男人怀抱。

    为了什么?

    还不是因为那个男人许诺,跟了他就给学姐一套房子。

    马上要步入社会的她,也是相当迷茫。

    去娱乐圈?

    就她这样没背景的小喽啰,只有脸蛋,还不是被那些有权势的人吃的死死的。

    从小地方来到魔都的林怡,只想在魔都留下来。

    谈一个能和他一起努力在魔都安下家的男朋友。

    最好对方帅一点,高一点,可以不太有钱,但也不能好吃懒做。

    除了不能陪她,沈浩完美符合她的所有择偶条件。

    世间安得两全法。

    看到原本不到一万的账户,突然变成数字6开头的一串数字,林怡也是一阵恍惚。

    等起床洗漱完,沈浩叫了份午餐,直接让服务员送到套房内。

    林怡心里不禁有些感动,和沈浩的关系中,她是地位偏低的一方,自然对沈浩的一举一动格外敏感。

    “先吃饱,一会带你看房子。”

    沈浩吃着酒店提供的午餐,粤菜做的还算不错。

    “哦哦,知道了。”

    林怡没有多问,乖巧的吃着东西,恢复着体力条。

    等吃完饭,沈浩叫服务员进去收拾,随手给了几张红钞作为小费。

    带着林怡从套房这边的专属电梯来到楼下。

    刚到门口,泊车门童开着跑车过来,恭敬的把车钥匙递给沈浩。

    虽说昨天已经坐过一次跑车,可今天的心态都不一样了。

    昨天还是刚认识没多久的陌生人,今天却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亲密的准情侣。

    反正沈浩的女朋友也不在魔都。

    那此时的她,就是沈浩唯一的女朋友!

    想到这,林怡心情都好了不少,脸上时刻带着笑意,让沈浩看的一头雾水。

    开着法拉利去看房,那还用想,两人直接被当成祖宗一样伺候。

    陆续看了几套房子,沈浩给出的预算就是一千万左右。

    三室或者四室不定,这个看眼缘。

    虽说沈浩已经给了她60万,可林怡仍然觉得一千万是超级大的一笔数字。

    要不是有沈浩,光靠她自己的能力,除非出卖色相,恐怕一辈子是挣不到这个数字。

    最终,两人在浦东康桥这边,看上了一套房子。

    小区叫中邦大都会,属于比较热闹的城区,早晚高峰会稍微堵一些。

    但对时间相对自由的林怡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

    房子的话,比较新,刚好满5年,能免不少税钱。

    业主只是买来投资,可现在手头紧,趁着满5年了,赶紧出手。

    房子很漂亮,4室2厅2卫的设计,产权面积也有150平米。

    报价968万,倒是在沈浩的预算范围内。

    买房子,沈浩也不是第一次了。

    一口价900万,行的话,立刻交钱,不行就下一家。

    面对这么刚的买家,中介也不敢得罪,更怕放跑了沈浩,便宜其他中介了。

    一系列手续搞完,房子是以公司的名义投资购买的。

    但只要林怡老老实实的,这套房子就是她的。

    九百多万搞定的房子,以后她每天就可以住在这套四室的大house里。

    虽说比不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

    可无数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一套房子,距离转到她的名下,只有三年不到。

    这样大方的男人,谁能不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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