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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章 有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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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么多人的目光,沈浩点头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了。

    看了一圈,拿起一杯香槟自顾自的转悠着,然后找个没人的位置坐下。

    旁边一位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原本低头玩着手机。

    看到沈浩坐下,男人笑着搭话:“这位小兄弟,我叫天擎,看你有点眼生,你应该是第一次来参加阅文的年会吧,请问你的笔名是?”

    沈浩没想到这位竟然就是起点的老牌大神天擎,连忙伸出手:“天擎大神你好,我读过你的书,也很喜欢你的作品风格,气势雄浑,让人热血沸腾!”

    这位天擎大神可是阅文玄幻的顶级大神,除了白金以外,神格最强的几位大神之一。

    就算之前那个和沈浩争夺新书月票榜的陈年老九,都不见得比他厉害多少。

    而且,这位大佬的新书数据非常喜人,说不定这次阅文就会送上白金合约。

    沈浩落落大方的和天擎握手,“差点忘了介绍自己,我的笔名是打死不放香菜,第一次参加阅文年会,还请大佬多多关照!”

    “原来你就是打死不放香菜啊!”

    天擎大神脸色怪异,随即哈哈一笑。

    “虽说是第一次见到你本人,但我对你可是神交已久啊!”

    “上个月因为你,我们可是都大出血了一把。”

    “但那些都无伤大雅,对你这个阅文第一触手怪,我是真心服气的!”

    “你可别喊我大神,咱俩平辈论交就好。”

    “江山代有才人出,你现在的成绩,可比我厉害多了!”

    沈浩谦虚的摆摆手,“我算不上第一触手怪,也就是其他人愿意让着我而已。”

    趁着现在没人找天擎,沈浩跟天擎合照一番,然后请他帮忙签个名。

    他这次特意准备了个本子,用来收集大神们的签名,算是满足他以前扑街时候的一个小小愿望吧。

    天擎是老牌大神了,阅文年会几乎每次不落。

    所以他对在场的大部分大神,都算熟悉。

    在他的介绍下,沈浩也认识了不少大神,一一拿到对方的签名跟合照。

    趁天擎跟别的大神聊天的功夫,他也在伺机寻找落单的大神。

    这时沈浩看到有个大神坐在比较靠角落的位置,周围没什么人。

    “你好,请问大神你的笔名是?”

    对方看了沈浩一样,回了一句:“朕!”

    沈浩:“……”

    哪来的中二少年?

    看到沈浩一脸呆滞的表情,对方也明白了,连忙解释:“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笔名叫‘朕’。”

    “你还是叫我名字好了,我叫陈诺。”

    说起自己的笔名,陈诺也很无奈,确实闹过不少笑话。

    熟人还好,陌生人的话,自我介绍的时候还真是贼尴尬。

    太中二了!

    沈浩只是笑了笑,网文写手的名字不重要,实力才是关键。

    “可以帮忙合个影签个名吗?”

    陈诺也是比较知名的历史分类大神。

    如果能拿到他的签名跟合照,沈浩感觉还是蛮赚的。

    陈诺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性格有些内向。

    要不是编辑一个劲的劝他,他都不想来。

    “没问题。”

    陈诺心里把沈浩当作混进来拿签名的读者了。

    从刚才开始,他就看到沈浩一直在找人合影要签名,这种情况还真是少见。

    不过,被沈浩这么帅的读者要签名合影,还挺爽的。

    “好的,谢谢大神!”

    包括陈诺在内,沈浩已经拿到了二十多位大神的合影跟签名。

    与此同时,沈浩合影狂魔的名声,也在会议室内传开了。

    不少大神得知他就是今年的十二天王有力候选人,纷纷上前跟他打招呼。

    这可是首订过万的大佬!

    证道白金,也是早晚的事。

    甚至问鼎至高,也不是不可能。

    沈浩今年才25岁!

    如果能够写上十年,按照他三四个月一本书的节奏,谁能比得过他?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网文这行,也是如此。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他的更新速度实在太恐怖了!

    和他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是一种荣幸,也是一种悲哀。

    所有人都会被他的光芒所掩盖,成为众星拱月中的那颗无名星星!

    这时,陈诺才后觉般地反应过来:“你是打死不放香菜?”

    沈浩笑着点头,“抱歉,刚才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就是打死不放香菜,新人一枚,第一次来参加阅文的年会,还请陈诺大神多多关照!”

    陈诺嘴角微微抽搐。

    新人?

    好吧,这家伙确实是新人。

    但三万均订的成绩,实在太恐怖了。

    作为历史分类大神,陈诺最好的一本成绩也不过两万三均订。

    如果每年的新人都这种实力,那他们这些老牌大神就不用混了。

    陈诺苦涩一笑:“如果早知道你是打死不放香菜,那就是我向你要签名合影了。”

    他对这家伙相当好奇。

    能够保证日更三万字的人,会不会真的就是披着人皮的触手怪?

    反正打死他,每天也就是八千字。

    哪怕有黄金盟打赏,也改变不了他的节奏。

    不光是他,其他大神和白金也做不到沈浩这么斗志满满。

    像卡文什么的,几乎每个作者都会遇到。

    哪怕大神也会卡文,也会为写不出好的剧情苦恼。

    沈浩哈哈大笑:“大神别这样,我现在只是个万订作者,以前还是读者的时候,就想过有一天要把所有大神的签名收集一遍,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当然不会错过了。”

    陈诺性格有些内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既然这样,那麻烦你也给我一个签名吧,貌似刚才都是你问别人要签名,还没给别人签名过呢,我当第一个拿你签名的人好了。”

    “没问题,谢谢大神看得起我!”

    沈浩特意苦练的签名,这回总算派上用场。

    就在沈浩和陈诺闲聊的时候,一名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男子走过来。

    “香菜,有没有兴趣聊几句?”

    沈浩闻言抬头,吃惊站起来:“额……南瓜大佬?你好你好!”

    来人正是阅文如今五大至高白金之一的南瓜。

    自从前玄幻一哥九天揽月被外站挖走,南瓜现在就是玄幻分类的抗鼎人!

    他的身高在一众大神白金中不算突出,也就一米七五左右。

    沈浩站起来,比他高出不少。

    不过南瓜的气场非同一般,谁也不会因为身高看轻他。

    南瓜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怎么样,参加年会的感觉如何?”

    沈浩笑着点头,“挺开心的,认识了不少大神,以后可以光明正大和大神们要章推了。”

    南瓜笑呵呵道,“这个好说,回去我给你章推一下。”

    “对了,你应该听说过,我自己创办了一家公司吧?”

    沈浩隐约猜到南瓜找他的目的了,但也耐心听着。

    南瓜自己创了一家公司,业界内很多人都知道。

    这家公司专门负责运营他自己作品的ip,包括影视改编跟游戏改编等等。

    他的几本代表作,都是运作改编成功的典范。

    所以,很多作者都说他是最会运作自己品牌名声的大神。

    其实不光是南瓜,很多白金作者都有自己的公司,管理和运营着自己作品的ip。

    阅文为了留住这些白金,各种版权都可以放手,只要求电子版权。

    等沈浩成为白金那天,不用他说,阅文也会乖乖把版权让出来。

    不然一个白金跳槽,对阅文来说都是一种莫大损失。

    当初的玄幻至高白金“九天揽月”被挖走,直接导致阅文玄幻分类人气大跌。

    南瓜看向沈浩:“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干?”

    沈浩不动声色道:“我不是很明白您的意思?”

    南瓜自信的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一脸坦然的发出邀请。

    “加入我的公司怎么样?你以后作品中有好的ip,我可以直接买下来。”

    “你也可以参与版权改编,投资拍电视电影、做游戏,只要能赚钱的,我们都做!”

    沈浩心道果然,摇摇头:“大佬,很抱歉,恕我不能答应。”

    “可以跟我说说理由么?”

    南瓜倒没觉得意外,如果沈浩这个段位的写手这么容易答应,他早就做大做强了。

    沈浩微微一笑:“我现在暂时不想考虑那么多,而且我这个人懒散惯了,不喜欢受约束。”

    南瓜面色一滞,表情僵硬了良久,好不容易挤出一丝笑意。

    “明白了,没关系,只要你愿意,随时可以找我,我这边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爽快答应,就是拒绝的意思。

    南瓜是写手,也是商人。

    既然对方不打算接受他的邀请,那就算了。

    但也不会立刻把沈浩当成敌人。

    毕竟,沈浩对南瓜而言,只是一个有些潜力的写手而已。

    不到大神级别,根本无法参与他们这个段位的战争。

    “抱歉,让大佬失望了。”

    沈浩对南瓜这位老牌至高白金还是有些好感的,只是他真没考虑过和别人联手。

    拥有地球的那些作品,自己还需要别人帮他运营ip?

    南瓜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说:“有句话,算是我作为前辈的肺腑之言,网文这行,只靠单打独斗,是很难走得远的。”

    沈浩点头:“我明白!”

    他没想过要单打独斗,只是现在时机未到而已。

    交流会过后,是晚餐时间。

    趁这个机会,沈浩把自己跟大神们的合影发到读者群里,瞬间炸出一大堆潜水党。

    “这是在哪?”

    “老沈在参加派对嘛?”

    “好高端的样子。”

    看到沈浩发出来的照片,很多读者都奇怪。

    有人认出照片中的人,顿时惊呼:“哇!好多大神!”

    “卧槽,竟然有天擎!”

    “那个是陈诺?哈哈哈,这家伙可是社恐的,没想到也去参加年会了。”

    光是放出来的大神,就已经有二十多个了。

    还有沈浩随手拍的一些会议室和宴会厅的全景照,这下囊括的大神就更多了。

    读者们猜测:“莫非是传说中的阅文年会?”

    因为不少追订的书里,都有作者提到说,近段时间要去阅文总部参加年会。

    可能会耽误更新,所以想请假。

    靠,整天找借口请假,怎么不见找借口爆更啊?!

    沈浩也没卖关子:“好了,兄弟们没猜错,这的确是阅文年会,以上是我跟诸位大神的合影。”

    对阅文年会,很多群友还是很感兴趣的。

    “求直播,有没有美女大神啊?”

    “除了南瓜跟天擎大神以外,其他都不认识。”

    美女?

    沈浩环顾四周,确实有女作者。

    但是美女嘛……

    比起家里的两个,差的太远了。

    这时忽然有人问:“我想问下,为什么每张图片都有一个相同的人站在旁边?(抠鼻)”

    “就是就是,我也想吐槽,这样抢镜真的好吗?”

    “我也看不下去了,感觉好碍眼啊,来个大神帮忙p掉旁边那家伙吧!”

    p你大爷!

    沈浩嘴角抽搐:“好家伙,你们什么眼神,竟然认不出我?”

    妈蛋,这些家伙是故意的吧?

    一定是!

    这帮家伙肯定嫉妒他的帅气还有才华!

    群里这帮家伙,依然嘴硬。

    “原来是老沈啊,不过你一直在跟别人抢镜头,好意思嘛你?”

    “故意把别人拍得比自己丑,原来老沈你是这样的心机boy,算我们看错人了!”

    “不管怎么看,都是老沈旁边的大神更帅!”

    沈浩差点被气的吐血。

    你大爷的,你们这样睁眼说瞎话,良心真的过得去?

    老子的西装可是kiton的!

    算了,这帮家伙一看就是故意气他的。

    聊了一会,突然有个家伙拍了拍沈浩肩膀。

    正低头玩手机的沈浩错愕的抬起头。

    眼前一个抓了油头的骚气青年,一脸兴奋的问:“老沈?”

    “是我,你是……”

    沈浩有点懵,下意识的点头。

    阅文年会邀请的万订作者太多了,时不时的就会有人过来打招呼。

    “我靠,你竟然猜不出我是谁,我太桑心了!”

    “小李探花?”

    沈浩瞬间反应过来。

    “哈哈,没错,就是我,大佬你今天挺帅的嘛,也就比我帅了一丢丢。”

    小李探花笑着和沈浩碰了下香槟杯,一脸羡慕:“我刚才看到你和一堆大神合影,太有面子了,我都不敢和那些大神打招呼。”

    “这有啥的?”

    沈浩不以为然。

    虽说他现在还只是个万订作者,但他的文笔已经达到万订作者这个级别。

    努力一下,连续两本万订也不是问题。

    大神合约?

    那还不是有手就行的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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