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章 他不配
“哈喽,今天挺漂亮的嘛。”
沈浩笑着走过去,看到于渺今天的穿着,还真的眼前一亮。
一件很淡雅的浅绿色连衣裙,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被一条小巧的白色皮带束住,露出白皙纤细的脚踝。
上半身的话,沈浩没有多喵,但肯定不是飞机场。
于渺的皮肤也是极好,粉妆玉砌、香肌玉体,肌肤好似吹弹可破,雪白柔嫩。
这种冰肌玉体,再加上苗条修长的身材,给人的感觉,就是带着仙气的柔弱气质。
这种独特的气质和于渺的美貌,总会让一些男人爱的欲罢不能。
沈浩倒是还好,可能也跟他经历比较多有关,不会像初哥那样上来就一副色眯眯的。
于渺也有些紧张,捋了捋耳边的发丝:“没等多久,那个,咱们也去搭把手吧。”
“好啊。”
沈浩也摸摸鼻子,冷不丁的以这种类似情侣的方式相处,还真的有些怪怪的。
两人走过去,给正在搭帐篷的张磊两口子搭把手。
张磊家里养了几百头牛那种,算得上是小富二代一枚,女朋友也蛮漂亮的,性子也不错。
四个人一起忙,没一会就搞定了。
张磊从丰田霸道的后备箱里,取出一箱芙丝矿泉水,拆开后扔过来两瓶。
“老沈,抓紧机会啊,咱们几个小伙伴,就你和于渺还没脱单,我看你俩就挺般配的。”
沈浩白了他一眼:“少乱点鸳鸯,我们俩就同学关系而已。”
于渺则是红着脸,低着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给。”
沈浩主动帮于渺拧开一瓶,然后递了过去。
“谢谢。”
于渺小声道谢,然后接了过来。
“我擦,你小子太嚣张了,傻子都看出于大美女对你有意思,你别装不知道。”
这句话,张磊是附在沈浩耳边说的。
他们仨初中就玩的最好,毕业后又都在一个城市里,确实是种缘分。
但想想初中的时光,自己就是这货一跟班,妹子给他表白的情书,几乎都是让他帮忙转送。
从那时候,张磊心里就暗暗发誓,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找一个漂亮妹子做女朋友。
结果……
他失败了。
没沈浩的颜值,又不表露财力,妹子怕不是傻了,才会看上他这个呆头呆脑的家伙。
最终还是靠着家里钞能力,一辆丰田霸道+市中心一套房子,张磊直接晋升人生赢家。
所以说,看到沈浩这厮靠颜值,就让于渺芳心暗许。
张磊瞬间有点心塞。
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吗?
“想啥呢,赶紧准备食材。”
沈浩看到张磊一直发呆,推了他一下,然后和张磊女朋友打个招呼,之前见过两次,但不是很熟。
虽说农家乐也有食材提供,但这帮家伙条件都不错,食材都是自备的,比农家乐提供的,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随着木炭点燃,烤串发出滋滋的香味,沈浩肚子里顿时咕噜咕噜直叫。
谁让这帮家伙约的时间这么早,他晨跑过后没来得及吃东西,就赶紧麻溜过来了。
“呐,先吃点小零食吧。”
于渺听到沈浩的肚子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倒是没刚才那么紧张了,递过来一小袋零食。
沈浩笑着接了过来,也没客气,肚子里这么叫,确实怪尴尬的。
还真别说,大清古这边环境确实不错。
躲在树荫下,偶尔一阵清风扫过,带来几分清爽。
喝着啤酒,吃着烧烤,简直赛神仙。
几个大老爷们在那边吃边喝,喝到兴起天气又热,直接光起膀子。
其他三人,各顶一块大肚腩,唯有沈浩的身材,非常匀称。
虽然看不见什么八块腹肌,但架不住同行衬托。
沈浩暗自庆幸,这段时间没少锻炼,身材总算保持住了,没有走样。
“老沈,你这身材保持的绝了,你丫和我们喝酒吃夜宵,怎么就干吃不胖呢?”
张磊一脸郁闷,自己虽然也有185,但体重都200了,一大块肚腩比孕妇还夸张。
每次和女友出门逛街,总会被人以鄙视的眼神看着,弄得他郁闷的不行。
咋的,老子有钱,就不能有漂亮女朋友了?
沈浩不以为然的摇摇头:“咱们男人最重要的还是钱,没钱就算你长得帅又如何?”
朱林打趣道:“那你可以找富婆啊,我给你介绍介绍?”
“噗……抱歉,我突然想起钢丝球的段子。”
周成没忍住,直接笑喷,赶紧道歉。
沈浩翻个白眼,这帮家伙绝对是羡慕自己长得帅,身材还比他们好!
算了,不和他们计较。
毕竟他们这群花钱把妹的人,哪能体会到帅哥被妹子倒追的苦恼。
他们在这聊天,不远处的几个妹子,也在小声交谈。
看到沈浩身材保持的还不错,有张磊他们衬托,绝对比他们强出一大截。
再加上那张足够妹子心动的帅脸,魅力值直接拉到最高。
“天,没想到张磊还有这么帅的同学,可惜我和他认识的太早了点。”
张磊女朋友盯着沈浩,双眼都在放光。
别总说男人好色,女人何尝不喜欢帅哥。
同样是快乐的事情,和帅哥做,绝对愉悦度翻倍!
要不然,那帮迫不得已兼职的小姐姐,干嘛每次都对沈浩那么热情。
哪怕是赚钱,赚沈浩的,心情都不一样。
朱林女朋友倒是还好,没表现的那么露骨,矜持的笑了笑。
商琳用胳膊碰了一下于渺,低声道:“看到没,那家伙就算条件一般,照样有女孩子会喜欢,反正姐妹我可是给你创造机会了,你不争气可别怪我。”
于渺看着远处喝啤酒吹牛的沈浩,头一回心里产生一丝不安和紧张,甚至还有一丢丢的醋意。
这种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似乎又合情合理。
不就是主动一些嘛?
谁规定只能男生追女生了,幸福都是靠自己争取的!
玩到晚上,喝了两顿啤酒,沈浩也有点醉意了。
好在几个妹子都会开车,三台车有序的开回市区。
沈浩被商琳开车送到小区楼下,周成早已经瘫在副驾驶上,呼呼大睡着。
“行了,你们路上开车小心点,我先走了。”
沈浩推门下车,没想到坐在另一侧的于渺,竟然也跟着下车。
“额……你这是?”
“那个……你喝多了,我送送你。”
于渺面色通红,心跳的那叫一个快,几乎用尽毕生勇气才说出口。
“不用不用,我没喝多,你还是帮商琳把她男朋友送回去吧。”
沈浩又不傻,看于渺这股羞涩劲,顿时猜透她那点心思。
于渺咬咬牙,倔强的看着他,搂着他的胳膊,一副非要把他搀扶回去的架势。
“成吧,那谢谢你了。”
沈浩苦笑摇头,自己之前咋没看出这老同学这么轴呢。
一路上两人都没开口,一直到了家门口。
沈浩掏出钥匙开门,笑着走进去:“这回你总算放心了吧?”
“嗯……那你早点休息,我先回去了。”
于渺说完,不等沈浩反应,就飞快的跑了。
小丫头,还挺害羞!
沈浩哑然失笑,得亏自己还有几分人性,要不然今天自己的宝剑肯定就要染血了。
别人不清楚,他还能不知道。
于渺这些年就从没谈过男朋友,百分百是个雏。
这要是她身经百战就算了,沈浩不介意来一场友谊赛。
但就于渺那种性格,自己要是真没管住下面,那以后肯定废了。
想想有了女朋友的可怕,沈浩忍不住哆嗦一下,赶紧关了门,去卫生间放水。
洗了澡以后,躺在不到20厘米高的木板床上,沈浩坚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搬走。
就这环境,好意思带妹子回家玩耍?
就连之前有几次妹子主动上门送海鲜,沈浩都不好意思把她们领回家,只好在楼下的酒店,开了个房间招待她们。
……
于渺一路小跑,打开车门,钻进车里,拍了拍剧烈起伏的胸口,发丝凌乱的贴在胸口。
“怎么样?”
商琳一脸八卦的看着自己闺蜜,表情也很复杂,有羡慕,有幽怨,又有些期待。
“啊?”
于渺吐吐舌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就是把他送到家门口,你别瞎想。”
“我是问你们kiss了没?”
商琳翻个白眼,自己这傻闺蜜,真是没救了。
于渺脸色通红,连连摇头:“没,我都没敢进他家。”
商琳叹了口气,多了几分释然,还有一丢丢的窃喜:“那家伙可不是什么老实人,他这是怕你赖上他。”
回想起沈浩刚来杭州那阵,自己不知道用了多少网上学的斩男秘术,愣是被那家伙见招拆招,通通都给化解了。
每每回想,商琳就一阵脑壳疼。
这要是换了周成,估计她勾勾手指,魂都被勾没了。
于渺低着头,摆弄着自己纤细的手指,她也知道商琳那段时间有多主动倒追。
可结果呢,追了三个月,都没看到一点希望。
最终才便宜了周成。
准确的说,周成目前还在观察期。
搂腰拉手能接受,再进一步就不行。
用商琳那句话,要么跟老娘领证,要么你就长得帅。
空手套白狼玩白嫖,你也得有本钱才行。
于渺有时候也很庆幸,要不是商琳有了周成,压根轮不到自己去追沈浩。藲夿尛裞網
绝大多数男人,面对商琳这种热情似火的女孩,恐怕没几个扛得住诱惑。
嗯……
这一点,沈浩就表现的很好。
想想那段时间,商琳每天回来都气的爆锤大熊,于渺不禁嘴角微翘,心情变得极好。
哪怕是闺蜜,对待感情,都会下意识的自私一些。
于渺总觉得商琳依然对沈浩贼心不死,对周成的热情劲,不急对沈浩的万分之一。
没办法,谁让商琳长得好看,身材还好,愿意追她的男人,多了去了。
周成能成为商琳男朋友,高兴的不知道和多少人到处炫耀,平时商琳倒是也给面子,发朋友圈秀恩爱都可以。
只要周成想kiss,商琳百分百拒绝,用她的话说,跟周成接吻,她真接受不来。
要是和沈浩,商琳肯定愿意,甚至巴不得好好锻炼一下肺活量。
可周成……
算了吧,他不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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