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章 码的多=赚的多
于渺看到沈浩故意逗周成,也是强忍笑意。
周成这人,她见过几次,没什么坏心思,就是有点爱炫耀,对商琳也是真的好。
日常花销从来不在意,恨不得捧在手心上那种。
有的时候,她也有些羡慕自己闺蜜,能有一个这么疼她的男朋友。
毕竟在大城市一个人生活久了,难免心里有些孤寂,想找一个人诉诉衷肠。
或许是看出沈浩真对商琳没那方面意思,周成以饮料代酒,没少和沈浩碰杯交谈。
一顿饭吃完,花了约莫一千出头。
沈浩中间找个机会去上厕所,顺便把帐结了。
等周成想结账,发现沈浩已经先一步买单,表情有些错愕。
沈浩笑着摆手:“别客套了,难得老同学谈恋爱了,我这多少表示一下,下回再让你请。”
说完,沈浩打了声招呼,直接闪人。
周成开车把商琳和于渺送回家,坐了一会恋恋不舍的离开。
同居?
想屁吃呢。
要是沈浩的话,商琳可能半推半就的同意了。
但周成?
抱歉,起码订婚以后再说。
要不怎么说,这年头不长得帅,永远体会不到帅哥的快乐。
等周成一走,商琳就拉着于渺,聊起沈浩的变化。
她们也跟沈浩算知根知底,也清楚沈浩如今这份工作收入不高。
今天这顿饭可花了一千出头,看沈浩的架势,就跟吃了份自助餐差不多。
难不成,家里拆迁了?
两人讨论半天,都没研究出什么,想给沈浩转账aa,也被拒收了。
“这家伙什么情况,真摊牌了,继承家产了?”
商琳还一遍遍的看着沈浩的朋友圈。
最近一条动态,还是半年前刚来杭州拍的,几个在杭州发展的小伙伴的合照。
最让商琳怀念的,自己那时候坐在这家伙旁边,从她自己的角度看,不要太般配。
嗯,绝对配一脸!
“这混蛋,非得老娘开口了才行,你就后悔去吧!”
商琳一脸愤恨的小声咒骂,已经到家的沈浩,则是连续打了个喷嚏。
沈浩摇了摇脑袋,仍然手指不停的写着小说,这废寝忘食的劲头,绝对让人汗颜。
要是自己当初学习有这态度,985名校都已经轻松考上了吧?
回到家,先冲个澡。
光着膀子穿了条短裤,沈浩在电脑前,开始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两个多小时,又是七千字出炉。
吃完饭到家已经九点半了,这会写完快凌晨了。
沈浩也不再拖延,走到卫生间开始洗漱,甚至精致的给自己敷了张面膜,男人也是需要保养的。
起码,沈浩觉得自己的颜值,还有很大幅度的提升空间。
……
早上七点。
不用闹钟,完全自来醒。
由于昨晚睡得还算早,醒来的时候特别清醒,一点都没有以前熬夜后的头脑胀痛感,整个人都轻松了好多。
沈浩换了身衣服,穿上跑鞋,拿着钥匙出门。
公寓楼临着马路,所以沈浩来到马路边,做好热身后,慢慢悠悠的开始跑步。
对沈浩而言,跑的不是速度,而是生活。
尤其是一路能看到不少骑电瓶车上班的匆忙身影,跟他们相比,自己不要太幸福。
随便敲敲键盘,一个月就有一万多块的收入。
哪怕写得和翔一样,都能拿到系统奖励。
什么叫幸福?
不外如是!
沿着小区边上的马路走走跑跑,差不多锻炼一个小时。
回来的时候,路过楼下早餐店,要了两个包子和一杯豆浆,花了10块左右。
对比起杭州的物价,还挺便宜的,就是味道差了点。
一分钱一分货,没啥好挑剔的。
解决完早餐,把一身臭汗冲干净,脏衣服都丢进洗衣机。
沈浩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对着落地窗外的天空发呆。
准确的说,他这是在缓解疲劳过度的双眼。
长时间盯着电脑屏幕,难免眼睛酸涩,适当眺望远方,有助于缓解眼部疲劳。
休息好了,就继续码字。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
十个小时
……
妈蛋,天黑了!
此时已经晚上七点多,夜色拉下帷幕,城市恢复车马喧嚣。
而沈浩也疲惫的伸个懒腰,屁股底下的凉席,都被坐热了。
沈浩正琢磨是出去吃一口,还是定个外卖,手机突然响了。
“姐?”
“老地方,胖哥烤鱼,我和你姐夫已经到了。”
“好嘞,马上就到。”
沈浩去放了水,洗完手后,拿着手机和钥匙,直接出门。
走出公寓楼,沿着小巷子走个一百多步,就是一条美食街。
东北烧烤,衢州菜馆,烤鱼,贵州火锅,寿司店,各种类型的餐馆,有好几十家。
每到夜晚,这边都会非常热闹。
刚才打电话的是沈浩表姐,跟亲的没啥区别,从小看着他长大那种。
这次来杭州,也是奔着表姐而来。
为了不给表姐添麻烦,沈浩特意在表姐住的小区对面公寓楼租了一套房子。
就是现在住的这套,一个月租金要2700。
那时候的沈浩,迷之自信,觉得自己肯定能赚大钱,结果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棒子。
没走一会,一家在众多饭店中不起眼的烤鱼店,映入沈浩眼帘。
沈浩推门而进,表姐葛娜笑着对他招手:“浩浩,快过来。”
听到老姐的称呼,沈浩不由脸色一囧,走了过去。
桌子不大,一锅烤鱼冒着诱人的香气,勾的肚子里馋虫作怪,旁边还有不少烤串和毛豆、拍黄瓜之类的小菜。
沈浩敲了一天键盘,肚子正饿得慌,看到这么多美食,顿时双眼放光。
“今天什么情况?”
沈浩坐在表姐对面,笑着看向表姐夫吴晓敏:“姐夫,今天发工资?”
“平时叫你来家里吃饭,你也不来,正好我刚把车提回来,寻思咱们仨庆祝一下。”
表姐夫吴晓敏娴熟的替沈浩涮杯和餐具,笑呵呵的说道。
“你们提车了?”
沈浩有些惊讶,好奇道:“什么牌子,这么神秘,我都没听你俩说。”
“哈哈,吉利星瑞,国产车,咱也不是富裕家庭,有个能代步的就行。”○
吴晓敏笑着拿出车钥匙,车子停在地下车库了。
“可以啊,这年头国产车不比进口车差,性价比还是很不错的。”
沈浩一脸羡慕,自己现在就一万多块的存款。
他也想晋升有车一族啊!
男人对车子的热爱,绝不亚于女人对包包的狂热。
发动机型号,马力多少,什么牌子变速箱。
沈浩和表姐夫聊得火热,表姐则是在旁边照顾才一岁的小外甥。
这小家伙还不会说话,但淘气程度远超沈浩小时候,磨人的小样子,实在让人又爱又恨。
一顿饭吃完,沈浩主动买单。
表姐不让,非要把钱转给沈浩。
沈浩笑着拒绝了,“你们刚买车,还要养孩子,压力大着呢,我光棍一个,下回你们请。”
沈浩和表姐夫护送表姐母子俩回家,心照不宣的直奔地下车库。
表姐家的车位,也是租的,一台玄武灰配色的吉利星瑞,安静的停在车位里。
前脸大气,蓝灰双皮内饰也很漂亮,耐脏程度尚可。
不得不说,十几万的国产车能做到这个水平,属实有些难得。
“嘿嘿,我这刚摸车,开的可能慢了点,你别埋汰我啊!”
表姐夫发动车子,连上车载蓝牙,车载香薰功能也被启动。
啧啧,这配置真的奈斯!
当然啦,和宝马和奔驰之类的车子比起来,还是差了些逼格。
毕竟两者价格差了好几倍,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看得出来表姐夫是真的是新手,车速慢的沈浩有些无语。
沈浩高中毕业那年就拿到驾照了,在家里经常开老妈的那台老款别克凯悦,也算得上老司机。
一路无惊无险的抵达西湖,夜晚的西湖两岸灯光有些幽暗,能看到一些夜跑的年轻男女和老外。
沈浩津津有味的看着西湖的夜景,从东北老家来到杭州,他自然不想灰溜溜的回去。
谁不渴望留在大城市?
兜了一圈后,沈浩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拿到精品徽章,然后等钱够了,搞一台车子开开。
表姐夫把车开回地下车库,路过5号楼,也就是沈浩住的那栋楼地下入口。
沈浩和表姐夫打个招呼,乘电梯回到楼上。
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洗漱以后,沈浩也不想写了。
躺在十多公分高的木板床上,沈浩看了会小说,直接睡觉。
现在有了稳定收入,沈浩心里轻松许多。
每天早起跑步运动,白天写小说,晚上出门散散步,晚上十一点左右准时睡觉。
连续十天,沈浩每天能保证码出三万字,存稿肉眼可见的充实起来。
更新的话,毕竟是新书,沈浩每天两更,差不多六千字的样子。
剩下的内容,都留着上架后再更新。
这十天里,先后经历签约和一轮试水推,成绩相当不错。
尤其是沈浩在评论区晒出存稿截图,足足一百章的存稿,简直就一活生生的触手怪。
看小说最怕的是什么?
还不就是作者更新不给力。
可现在,沈浩这么给力的积攒存稿,那上架以后,肯定能爽到飞起。
最令沈浩满意的,还是系统帮忙编辑的大纲,比起他自己弄得大纲,要详尽的多。
有着编写好的出色大纲,沈浩几乎没有卡文的时候,保证了其恐怖的码字量。
看到草稿箱里的一百章存稿,沈浩都被吓了一跳,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疯狂,存稿多的有点离谱。
当然,这十天,钱也确实没少赚。
每天码出三万字,系统也会奖励一千五,十天就是一万五!
别的作者上架前,都会过的相当苦逼。
而沈浩不然,小日子过的那叫有滋有味。
除了没有女朋友,沈浩觉得自己的日子过的还真不赖。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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