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光的招揽
在斯塔克的多次劝说下,夏乐才装模作样的放弃了“我解决不了这件事,就去解决造成这件事的人”这个想法。
吃了斯塔克一顿垃圾食品,夏乐回到自己在洛杉矶租住的地方,一处面积在200平左右的高级公寓。
在托尼斯塔克的资金支持下,夏乐现在可是三线开花。
不仅仅是电视剧,同时还有关于光之巨人的动画和漫画也在制作中。
在斯塔克的面子下,这动画请了樱花国极为著名的ufotable会社进行制作。
漫画则是由dc的几名漫画家联合创作当中。
毕竟光之巨人的主题非常鲜明:爱、正义和光,还有打怪兽。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杰尼和阿黛娜的帮助,夏乐也处于忙不过来的状态。
毕竟夏乐和阿黛娜都是新手,杰尼也只是个小经纪人,都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成绩。
为此,夏乐也委托了猎头公司帮他寻找合适的人选,担任自己这个光之巨人公司的ceo。
《光之巨人》这部特摄片除了穿皮套的替身外,既没有动作戏也没有其他需要训练的地方,可以说很是平常,不需要演员们提前进组。
目前剧组正处于筹备阶段。夏乐和道具组讨论着关于皮套的制作,和编剧讨论着光之巨人的剧情,顺便再看看猎头公司发来的简历。
在此期间,凑朝阳和索拉奥特曼为夏乐提供了不少素材。
众所周知。奥特曼们保护着各个平行世界的地球,其中杰出者甚多。
比如光之锯人艾斯奥特曼,拳拳到肉雷欧奥特曼,老而弥坚的奥特之父。
他们都是极为出色的光之战士,自然有许多事迹在光之国流传。
夏乐没事的时候就和凑朝阳和索拉聊着天,向她们询问这些奥特曼的事迹。
然后删删改改,编成故事写出来,由特摄片的编剧,动画公司和dc的漫画家负责把这些故事修改成正规模样。
当然,其中每一个故事的主角都叫做夏。
毕竟每个奥特曼出场的时候,不总是会“夏”的大叫一声吗?
……
昏天暗地的忙了将近一个月,夏乐才终于有时间空闲下来。
三天后剧组就要开机,他就又要忙碌起来,所以抓紧时间休息。
这三天时间,夏乐选择飞回纽约,来到明迪家中。
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后,达蒙出院了。
他的手臂依然处于骨折状态,打着石膏和绷带挂在脖子上。
腿脚也有点不灵活,需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
不过达蒙多坚强的一个人。
他拒绝了已经开学的明迪要留在家里照顾他的提议,就靠着一只手打理着自己的生活。
当夏乐来到明迪家中,发现过去一个月,这个今年才四十岁的男人变得苍老不少。
他的脸上多出几道皱纹,原本淡金色的头发中也冒出几缕白发,看起来很是萧瑟,带着一股暮气。
夏乐还能从他身上闻到一股烟草味。
“是夏啊。”
透过监视器看见来人,达蒙笑呵呵的打开门,请夏乐进来。
“明迪和我说了你不少事,最近新闻里也有关于你的消息。你不是正在忙电视剧吗?怎么还有空过来。”
“我最近这两天正好没事,就来看看你和明迪。等过几天电视剧就要开机,我又会变得忙碌起来。”
夏乐拿着一瓶从托尼斯塔克那里顺来的红酒递给达蒙。
“这是我从托尼斯塔克那里拿来的酒,希望你能喜欢。”
达蒙接过这瓶酒看了看,眼前一亮。
“1992年的罗曼尼康帝?好东西啊!”
在一心想着为妻子和自己报仇的那段时间,达蒙戒烟戒酒,全神贯注的打击大毒枭弗兰克的势力。
可如今弗兰克已死,他不顾自己还是个伤员,烟酒齐上,似乎要用尼古丁和酒精来麻痹自己。
夏乐看着达蒙那步履蹒跚的颓废模样,想了想开口道。
“达蒙,既然弗兰克已经死了,那你有没有兴趣来当我的安保主管?我的公司刚刚成立,百废待兴,正缺人手来帮我。”
达蒙放好酒,诧异的回过头看向夏乐。
很快,他就明白这是夏乐在照顾自己,笑着摇头拒绝道。
“算了吧。我这个样子也能当保镖?”
“谁说你这样子不行?”
夏乐伸出手,对准达蒙。
在达蒙诧异的神情中,无数光点从他的手中飞出,就好像萤火虫一样环绕在自己周围,并快速融入体内。
“这是?!”
突然遭遇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达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可随着进入他体内的光点越来越多,达蒙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痛楚正在衰落,伤势飞快的好转。
十秒后,夏乐放下手。
“现在行了吧?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
此时的达蒙经过光之能量的治疗,已经无比健康。
他活动着自己的手脚,惊奇的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势竟然都已经好了!
明明医生说还需要两个月才能痊愈,而且之后还会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达蒙愣了半晌,对夏乐苦笑道。
“好吧,夏,以后你就是我的boss了。”
作为一个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几次游走于生死之间的成年人,达蒙没有刨根究底的问这问那。
他只是对夏乐提醒道。
“明迪知道这件事情吗?”
夏乐点了点头。
“当然。你受伤之前她就知道了。”
听夏乐这么说,达蒙更加确定夏乐和明迪之间确实是很好的朋友,不然也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明迪。
虽然达蒙很想明迪能交些同龄人朋友,弥补一下她缺失的童年经历和乐趣。
但有夏乐这个朋友,总比明迪之前一个朋友也没有的好。
为了庆祝自己的痊愈,达蒙出门买了些菜,准备晚上做一顿大餐。
等明迪放学回来,看着客厅里坐着看电视的夏乐,惊讶道。
“夏,你来了!”
“嘿,明迪。”
夏乐伸手和明迪碰了碰拳,对她笑道。
“明迪,晚上去干他一票?”
一听这话,明迪开心的简直都要跳起来,欢呼道。
“那可真是太好了!这一个月可把我憋坏了!你有目标吗?”
夏乐无所谓的说道。
“目标不目标的无所谓。我们去地狱厨房逛一圈,随缘看看有哪些倒霉蛋。”
明迪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漂亮的小白牙。
“行,没问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为您提供大神我的小泰迪的光就是这个样子的最快更新
第四十四章 光的招揽免费阅读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