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光觉得枪斗术很神奇
在福克斯进行枪斗术的讲解的时候,夏乐已经开启变身状态。
他将光之能量凝聚在双眼之中,透视着福克斯的身体肌肉与神经,一帧一帧的分析着她的动作。
夏乐发现,枪斗术的原理就和福克斯说的一样。
比起普通的开枪,枪斗术乍一看上去只是多了一个手部抖动的动作。
但在开枪的时候,福克斯的心跳加快到了每分钟超过450下,体内肾上腺素大量分泌,身体素质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飞速提升。
可正常情况下,体内分泌这么多肾上腺素,普通人很快就会死亡。
再强的肾也禁不住挤牛奶一样的使劲造肾上腺素。
但夏乐发现,福克斯的内脏似乎很适应在短时间内分泌出大量肾上腺素的情况,竟然抗住了。
而且看起来并不困难的样子。
“就算不用现代枪械,单纯的使用冷兵器,有肾上腺素加持,福克斯也是刺客中的一把好手!怪不得兄弟会能从文艺复兴时期一直传承到现在。这些家伙与其说是刺客,不如说是掌握了刺客技能的狂战士!”
夏乐很确定,自己这具身体之前只是普通的芸芸大众。
既不会超能力和钞能力,也没有被蜘蛛、猫或者蜻蜓什么的咬过。
想要学会枪斗术,掌握这种作弊一样自动加快心跳,大量分泌肾上腺素的技能,还需要进行更多的锻炼和训练才行。
另一边,听完福克斯的讲解,明迪跃跃欲试。
她拿过枪,福克斯笑着让开位置。
“呼~”
明迪轻呼一口气,学着刚刚福克斯的模样,把枪口猛地的一甩。
砰!
随着她的动作,明迪手上的枪口跟着一歪,乓的一声打在隔壁的枪靶上。
第一次尝试失败,明迪抿了抿嘴。,小声道
“快速抖动,快速抖动……”
砰!
这一次是子弹先出膛,然后明迪再抖枪。
她这一枪果断打在了沙袋上,啪的一声把沙袋打出一个大洞。
细沙哗啦啦的从沙袋上漏下,很快就在地面上像个小山包一样堆积起来。
但到了第三次,夏乐发现明迪的身体变化。
她的心脏在一点点的加快,很快就提升到每分钟120次,130次,150次。
虽然她体内的肾上腺素没有分泌,但明迪的身体却成功兴奋起来,进入非常好的状态。
砰!砰!砰!
明迪尝试了一次又一次,虽然没有一次成功,但状态却越来越好。
夏乐发现,她的心脏跳动速度已经攀升到超过每分钟200次,一张小脸憋得通红。
见此,夏乐连忙阻止了明迪。
“明迪,枪斗术对身体负荷很大,会影响发育。你现在还在成长期,不要过多的进行练习。你该不会打算一直就长这么高吧?”
听他这么说,明迪吓了一跳,对福克斯问道。
“是这样吗?”
福克斯对这方面也不太清楚,露出迟疑的神情。
“有这个可能。兄弟会对于刺客的训练非常残酷,但他们有特殊的药浴,能够快速治愈伤势,恢复身体活力。如果不是靠着药浴,绝大部分刺客都已经死在残酷的训练当中。”
“好吧。”
听福克斯也这么说,明迪立刻变得失望起来。
虽然枪斗术很有意思,但她可不想永远保持着这个体型。
等明迪的身体放松下来,她立刻察觉到一股深切的疲惫感。
明明只是打了一排子弹,连热身运动都算不上,但此时明迪却感觉自己好像刚刚跑了半马一样,不过转眼身上就被汗水打湿,用力喘着气。
夏乐连忙拿来一瓶功能饮料,接过明迪手里的枪让她坐下,小口小口的喝着饮料,补充电解质和维生素。
他对明迪说道。
“等我和福克斯毁掉了刺客兄弟会,得到他们的药浴配方后你再继续训练。对了,我们可以用这个药浴配方来做生意。”
说到这里,夏乐转头看向福克斯。
“我认识个朋友非常有钱,可以找他来合伙开一家医药公司,一起做这个生意。到时候分到的钱你也可以拿来补偿那些受害者的家属。”
福克斯也知道兄弟会的药浴配方价值非常高,即使夏乐全拿走自己也不会有怨言。
如今听他说竟然还能带自己一份,顿时露出稍许感激的神情。
“多谢。”
明迪休息了一会儿,缓过气来后洗了个澡,决定晚上就在这里睡。
福克斯和夏乐走出训练场,然后各回各家。
她和夏乐约好,后天就是天命织布机“编制命运”的日子,兄弟会的成员们会聚集在一起。她到时候联系他,将这些刺客一网打尽。
本来明迪也想参与这次行动,但被夏乐拒绝。
夏乐给出的回答有理有据。
“你没有应对这种会拐弯的子弹的经验。而且到时候我会全力出手,你可分不到敌人。”
明迪立刻想到今天晚上夏乐的表现,推翻了自己和达蒙之前的判断。
夏根本不是新人,而应该是个已经退役好几年的杀手!
恐怕和自己一样,夏很小的时候就干这一行了,只是后来又洗手不干了。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动作这么熟练,但体质却并不强的原因。
肯定是最近疏于锻炼!
……
第二天,当达蒙睡醒的时候,立刻懊恼的叫出声来。
“见鬼!”
他明明打算彻夜不眠,防止明迪这个小机灵鬼和那个叫做夏乐的新人去找靶眼的麻烦。
结果怎么就睡着了?
达蒙看了看周围,发现明迪不在,连忙忍痛用受伤不重的左手从枕头底下电话,拨打明迪的号码。
听着电话中铃声不断响起,已经很久不信上帝的他在内心中祈祷。
“上帝啊,快接电话!求你了快接电话!”
终于,在电话铃声结束前,明迪的声音从手机里响了起来。
“爸爸,你这么早打电话给我干什么?”
谢天谢地!
听着明迪那有些迷糊,显然没睡醒的声音,达蒙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一抹放松的微笑。
“我还以为你和那个新人去找靶眼了。你没事就好。”
“啊~”
明迪打了个哈欠,神情恍惚的说道。
“我们昨天晚上去了哦!靶眼已经被我们干掉,帮你报仇了。我很累啊,继续睡了哦。”
她这里挂掉了电话,但达蒙被明迪吓得差点没从病床上跳起来。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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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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