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光十倍奉还
看着在自己上半身这一片血污中隐隐反射着灯光的细碎弹片,托尼斯塔克的神情非常激动。
他长舒一口气,放松的躺在这临时手术台上,感觉心头有一块大石落下,整个人都变得轻松起来。
自从阿富汗回来起,这些血管中的弹片就好像定时炸弹一样,随时威胁着斯塔克的生命。
一旦位于他胸口处的微型反应堆失效,死神就会来到他身边。
正常人怎么可能会愿意在体内植入一个时刻释放着辐射,并含有大量放射性元素的核反应堆?
就算是找刺激也不是这么回事儿!
血管中的弹片被取出后,剩下的伤口便是位于斯塔克胸口正中央的大洞。
在光之能量的治愈下,斯塔克能感受到自己的骨头和血肉正一点点的生长,将因为手术而畸形的骨骼与肌肉一点点摆正过来。
在夏乐和斯塔克的注视下,斯塔克胸口处的金属装置连同微型反应堆一起,被重新长出的血肉和骨骼一点一点的挤出。
说实话,这不是什么舒服感觉。
斯塔克的胸口处传来一股并不强烈,但也谈不上轻微的疼痛感。
伴随而来的还有十分剧烈的,让人难以忍受的麻痒感,让他好想伸手使劲挠一挠。
但斯塔克本人也知道现在不能这么做,只能靠毅力咬牙硬挺。
汗水很快就遍布他的全身,令斯塔克就好像刚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同时,这一大个金属块被从自己体内挤出的视觉效果也是拉满,让托尼斯塔克本人感到非常不适。
“ohmygod,求求你快点结束吧!”
在治疗过程中,有少量鲜血从斯塔克的胸口处往外流淌,看起来就好像是杀人现场一样。
十秒后,斯塔克胸口处的反应堆被彻底挤出,从他的上半身滚落,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而斯塔克本人也是排出毒素,身体一片轻松。
他长出一口气,看着夏乐收回自己的右手,整个人无力的躺在手术台上,闭上眼,手搭在自己的额头上,低声呻吟道。
“上帝啊,这可终于结束了!”
此时,斯塔克身上的汗水和血水混成一片,散发着一股就好像腌坏了的大蒜一样的味道。
夏乐退后两步,对他露出一个满含关怀的微笑。
“治疗完成。恭喜你,已经成功成为一个女孩子了。”
“whatthefk?”
听夏乐这么说,托尼斯塔克被吓了一跳。
他猛地睁开眼睛,直接从手术台上跳了下来,
事实证明,不管是亿万富翁,超级明星还是普通人,做这个动作都显得很猥琐。
斯塔克狠狠松了口气。
他没好气的瞪了夏乐一眼,无语道。
“别开这种玩笑好嘛?我宁愿每天都戴着微型反应堆睡觉!”
夏乐:( ̄︶ ̄)
看着夏乐那副乐子人的模样,斯塔克还想说什么,却也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污渍。
他嗅了嗅自己身上那极为惨烈的味道,眉头一皱,露出厌恶的神情,向楼上浴室走去。
“我先去洗个澡。酒柜里有酒,冰箱里也有零食,你自便。”
但和之前一样。对于别人家里的食物,夏乐敬谢不敏。
他之前和斯塔克的关系可不怎么样。
不过如果下次来了倒是可以尝尝,试试亿万富翁平时吃的零食、喝的酒都是什么味道。
于是,夏乐对斯塔克说道。
“不必了,我现在就回纽约找靶眼。”
斯塔克回过头,有些惊讶对夏乐说道。
“这么急?”
夏乐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他打伤了我朋友的父亲。子曰:以直报怨,十倍奉还!”
后面的话夏乐是用中文说的,所以斯塔克听不懂,但也大概知道不是什么好话。
“好吧。我会继续寻找靶眼的踪迹,把实时信息发给你。”
“谢谢。”
夏乐对斯塔克道谢,随后又道。
“对了,让贾维斯给我开个门禁的权限。还有,别忘了把奥巴代亚随意进出的权限关掉。我可不想下次出现是在你的葬礼上。”
虽然夏乐是好意提醒,但除了阿富汗那次,以往都是斯塔克怼别人,怎么会被被人怼?
他下意识朝夏乐反驳道。
“多谢你的关心。到时候我一定会去参加你的葬礼,并给你请一支专业的殡葬团队。”
夏乐朝斯塔克挥了挥手,从正门离开。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斯塔克开口道。
“贾维斯,取消奥巴代亚的门禁权限,给夏乐开通门禁。再查查刚刚夏乐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好像是中文?”
……
在酒店又住了一晚,夏乐买了张机票,第二天一早从洛杉矶飞回纽约。
到达纽约肯尼迪机场,他又打了辆车到医院。
医院里,达蒙的情况看起来还不错。
虽然他还不能吃东西,要靠输液来维持营养,但说话时口齿清晰,人也很清醒,正在和明迪说着话。
但了解到自己以后甚至都不能干重活,更遑论像之前那样惩奸除恶后,这个男人还是受到不小打击。
“不过也罢。虽然不是我亲手报的仇,但弗兰克已经死了,他手下的那帮人这些天也被我杀了许多。以后我就找份坐办公室的轻松工作,陪着我的明迪长大。”
这几天,明迪也告诉了达蒙,自己因为无聊,假借他的名义邀请夏乐到训练场训练解闷的事情。
明迪做都做了,达蒙还能说什么?
她还告诉达蒙,夏乐去了洛杉矶,找朋友追查靶眼的下落。
对此,达蒙神情严肃的对明迪说道。
“靶眼太过危险,不是你和一个新人联手就能打赢的,你们不要去找他。”
不过达蒙也没指望夏乐的朋友能发现靶眼。
作为一名颇有声名的职业杀手,如果随随便便就被人找到,那可真就太丢人了。
但启料夏乐一来到医院,没说几句就晃了晃自己的手机,对达蒙和明迪笑道。
“我已经找到了关于靶眼的线索,今晚就去干他!”
明迪倒是很信任夏乐,对此半点疑惑都没有。
她欢呼一声,非常兴奋的叫道。
“太好了!我一定要在他身上开好几个洞!”
达蒙:?
靶眼老兄,作为一个杀手,你的隐藏技能竟然这么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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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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