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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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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喜童子的到来原本让黑衣人心底燃起了希望。可在听到苏老头报出白侠骨的大名时,那股希望又一瞬间被冷水浇灭。

    作为江湖杀手而言,他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一些顶尖的高手,也听过更多那些顶尖高手的事迹和传说。虽说黑衣人自己一身修为已经是少微境大成,可他与白侠骨的法天境界隔着万千距离。说是隔着天堑也一点都不夸张。

    黑衣人在武道少微境停留了二三十载时光,也才仅仅能看到大乘境界的门槛。可就是那一道门槛将他挡在外面,始终迈不进去。

    诚然在修道路上有一些惊世天才,生来就具有常人没有的天赋,他们在修道路上一日便可精进千里。诸如白侠骨这一类,以观世间万物生存法则而一朝悟道的。也有欢喜童子这一类人,偏执于一事咬定不松,道心稳若磐石。还有一类人自家门派或是家族本来就存在香火传承,有千百年的底蕴作为基础。

    但作为大多数普通修行者而言,数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也仅仅不过换来寸进的效果,许多人吃不了修行的苦,半途而废者比比皆是。所以更多的是一些追求炼体的普通武夫,以求强生健体,减缓衰老的作用。纵然前赴后继的修行者多如过江之鲫,可真正修得圆满者,百年之间不过二三。

    而黑衣人算是众多修行者之中比较好的了。

    欢喜童子的修为黑衣人心底一清二楚,可在法天境界的地仙白侠骨面前,也不过形如蝼蚁,顷刻间就败下阵来。

    黑衣人早已心如死灰,禁术的反噬已让他筋脉俱毁。回想起徐家的手段更是让黑衣人冷汗直流,就算被欢喜童子救回去,也俨然是废人一个。让欢喜童子前来搭救,恐怕更多的是怕他们几个伏法之后说出有关徐家的隐秘。

    徐家不会豢养一个废物就在府上,等待他的只可能是被静悄悄的灭口。自己一手组建的杀手组织也会被徐家收归囊中。

    身后的杀手弟兄早已气绝,黑衣人凄怆一笑,抬掌击向自己的灵台。

    白侠骨看到已经没有任何生机的黑衣人,眉头紧皱。

    苏老头却宽慰道:“无妨。即便抓到他们,这群人身后的人也未必会承认和杀手有任何关系。”

    白侠骨轻叹一声,看向府衙失火的方向。

    大火已经熄了,还有一些残烟袅袅飘在上空。

    苏老头摇摇头笑道:“沈家那傻小子忙着救火去了,这会儿恐怕已经和那位刺史大人见过面了。”

    白侠骨跟着摇头苦笑,有些担心的问道:

    “沈家那孩子会是林自牧的对手?”

    白侠骨的担心不无道理,他来青州七八年的时间,青州的时局和林自牧的为人恐怕没有人比他更加清楚。

    苏老头无所谓的笑了笑。

    “他既然选择坐在棋局之前,从捻子的那一刻开始,他便要把棋局走完。你我作为观棋着,不便指指点点。路还是得让他自己来走。你我的经验始终是你我的,有些路他若不亲自走一趟,又哪会看的清楚?这世上之所以有那么多的道理,就是每个人走的路不同,感受也就不尽相同。”

    苏老头既然如此说,白侠骨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他向着苏老头拱手辞别。

    苏老头却想起什么,忽然问道:“前年陛下有复用一批老臣之意,你为何选择继续留在这里?”

    白侠骨回身淡淡笑道:“你我老了,一个时代自有一个时代的新人上来。我若居着位置不放,那后辈年轻人何时才能有机会?”

    苏老头叹息:“位置也不差你那一个。咱们那位陛下算得上是一位明君,可岁月不饶人,陛下也老了。当年流放贬谪的那批老臣,说不定是为了给未来的新君留一些可用之人。”

    白侠骨依旧笑了笑,飘身远去。

    ————

    府衙的正堂上,沈慕卿端坐正中。

    林自牧堆着满脸堆笑容,歉意的对沈慕卿道:“实在不知沈大人已经到达青州城,林某失察,罪莫大焉。”

    沈慕卿看着林自牧,强压着心中的气愤,笑着摆手,示意无关紧要。

    官场行走,林自牧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长袖善舞。从沈慕卿的细微表情他已经察觉到不悦,挑起话头呵呵问道:

    “沈钦差何时抵达青州城的呢!”

    沈慕卿到达青州而未通报青州官府目的就是暗地寻访调查,面对林自牧如此心虚试探的询问,自然不会如实相告。

    他淡淡笑道:“路途多雨,行走多有不便,就耽搁了一些时日。本官也是今日才到青州。一路舟车劳顿,原想今日在城中歇息一晚再拜访林刺史,不曾想青州的银库竟走水。”

    沈慕卿略有深意的看着林自牧。

    林自牧眼神飘忽不定,顿了片刻,从右首的座位上起身,伏地而拜。

    “林某失职。今秋青州洪涝成灾,民不聊生。银库守兵和州防将士被林某抽调到城外做救民救灾之事,连日来这些兵将们劳心费力,疲惫不堪,才导致银库守兵渎职松懈,酿成弥天大祸。”

    林自牧言辞恳切,神情悲切无助。却句句避重就轻,不仅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让人觉得饱受委屈。

    沈慕卿心里一阵冷笑,如此睁眼说瞎话,理由还冠冕堂皇,真可谓无耻至极。

    沈慕卿虽然觉得银库大火烧的蹊跷,可一时之间又看不出头绪,加上林自牧一番避重就轻的说辞,让他陷入两难。银库走水,林自牧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若是他以天灾人祸推脱,沈慕卿也毫无办法。只好暂做忍耐,起身扶起林自牧。

    “林刺史,银库走水的事当务之急是盘查损失,清点库银数目。本官在火场看到有不少百姓趁乱哄抢官银,此等趁火打劫的行为与强盗何异?官府应严惩不贷!”

    “另外丢失的官银应当尽快追回,银子毕竟能耐火烧,烧毁的库房,当派重兵把守,防止再有歹人趁虚而入,再生事端。”

    林自牧何等精明,表现出一副恍然之态,连忙招手唤来衙役,当着沈慕卿的面吩咐下去。

    衙役退出去之后,从偏殿缓缓走出一位女子,为二人奉上茶盏。

    林自牧眼神与女子交流,女子上前侧立沈慕卿身侧。

    “大人切莫心急,先吃些茶再从长计议!”

    沈慕卿抬头看去,眼神愕然,女子竟是白日在城外施粥的那个。

    林自牧赶紧搭话道:“青萝,快快见过钦差大人。”

    薛青萝惊讶的抬手掩着小嘴,赶紧福了一礼。

    “今日在城外青萝不知钦差大人微服到访,多有冒犯!”

    沈慕卿大度一笑。

    “青萝姑娘,此事与你无关。若不是我私访灾民,又哪能知道姑娘不仅容貌无双,更有一片仁慈好善之心。”

    薛青萝低垂螓首,状若娇羞。

    “施粥一事,全是哥哥心系灾民,怕灾民挨饿受苦才自掏俸银做的善举,小女子不过去微尽绵薄之力。”

    薛青萝如此一番旁敲侧击的恭维,顷刻之间让林自牧的形象变成了清廉正派,爱民如子的清官。

    沈慕卿只好拱手称赞:“林刺史用心良苦!”

    只是沈慕卿去受灾的村落看到的情景历历在目,与眼前二人所说的相差甚远。单说施粥救灾一事,沈慕卿到达青州的前两日,并未见到这位林刺史有任何救济灾民的举动。

    沈慕卿话锋一转,抬眼问到:“林刺史!朝廷在各州府设立银库,若遇到突发情况,各地官员可酌情挪拨调用,到时可再上奏陛下说明原因即可。眼下青州的情况危急,不知林刺史为何不先用银库的税银,而偏偏要等待朝廷的援手?”

    林自牧闻言愁眉苦脸道:

    “沈大人有所不知。林某当然知道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道理。可青州的银库其实并没有多少银两。若是从相邻的州府借调,皆需具有各地州府刺史官印为凭证的手令为依据,如此往返皆需时日,如若借到还好,若是其他州府也有难处,岂不白白浪费了时间。”

    沈慕卿疑惑的追问:“青州地博物广,在整个江南三州都称得上富饶之地,为何银库没有银子拿出来救灾?”

    林自牧摊开手振振有词:“陛下中秋甲子寿辰,各地都要上表纳祥,我青州作为富庶之地,自然免不了上贡。加之前几年江州旱灾,从青州调拨二十万两银子,至今未曾归还。所以青州府衙如今也是举步维艰。”

    江州旱灾的事沈慕卿有所耳闻,至于从青州借调了多少银两他就无从所知。只是陛下寿辰之日,也是恩科宴的开办之日,沈慕卿作为榜首,那日也在其中。宴席朴素无华,并无铺张浪费的奢靡之举,却不知林自牧所说的纳祥上表是从何来?

    沈慕卿只觉得眼前是一团迷雾,不知如何下手,只好又问到:“林刺史将近年来青州各项收支账目送来,本官想仔细看一看。”

    林自牧这才松下一口气来。心里窃喜,这沈钦差想青州各项账目查出什么纰漏恐怕要大失所望了。青州所有的账目都是徐家为首的四大家早已算好了之后,州府才做出统计。若想从这其中看出什么来恐怕难如登天。

    林自牧呵呵笑道:“那是自然,所有的账目林某都会让人找出,让沈大人一一过目。”

    沈慕卿拱手向着林自牧道:“如此便有劳林刺史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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