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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我以春秋观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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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在客栈里的苏老头,趁着沈慕卿不在,拿起桌子上的银袋子豪横了一把。

    客栈老板原本看着众人前往失火的银库抢回一抱银子,心情烦透了。奈何他要守着客栈没法脱身,只能站在自家客栈门口唉声叹气。

    苏老头过去拍了拍客栈老板的肩膀,让他帮忙弄些好酒好菜,心情不好的老板看着衣着破旧的苏老头直翻白眼,估计要不是看着白天一起入住客栈的年轻公子的面子,老板都直接想撵人。

    直到苏老头拿出一锭大银子在老板面前晃了晃,客栈老板才立马换了脸色,麻溜的跑去给他准备。

    江南的吃食讲究,凡是做菜不仅注重火候掌握,在色香味上一样也不少。

    苏老头一个人坐在客栈房间里对着一桌酒菜大快朵颐。

    “酒菜一桌鲜,快活小神仙呐。”

    苏老头满饮一杯酒,念念有词。

    一桌子菜不多时让他一扫而空,苏老头打着饱嗝拍拍肚子,提着酒壶走到客栈门外。

    看着客栈老板的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方才纵身跃上客栈楼顶,坐在楼顶屋脊上,悠哉的翘着二郎腿,眼神看着远处方向的黑暗中。

    “难得看你白侠骨出手,一出手就闹这么大动静。”

    苏老头笑意吟吟,似乎颇为开心。

    借着酒意,苏老头抬头看了看月亮,收起了笑容,喃喃自语。

    “白侠骨啊白侠骨,虽说你脾气又倔又硬,可说句真心话。老夫佩服你的侠骨丹心。”

    酒壶举到嘴边饮下一口,抬起袖摆一抹嘴角,感慨万千。

    “这世上要是能多几个你这样的读书人,也不至于让那些宵小之徒横行。”

    “可惜啊,世道维艰,容不下你这样性情的人。”

    苏老头说到这里,似乎又想起了前去救火的沈慕卿,眼神有飘向失火的银库方向,笑着摇了摇头。

    手握参商剑走到黑衣人身边的男子,正是苏老头口中的白侠骨。

    盛京相国寺的慈恩塔,因他一句诗而名动天下。

    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

    世人尊他为读书人的亚父,只知他三岁能文,五岁能诗,十五岁高中进士。一生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就是这样一个人却一生仕途坎坷,郁郁不得志。

    一生多次被贬谪流放,受尽世态炎凉。却于雪中窥伤鹤,刹那顿悟,涤净明台。手持一卷《春秋》破空而去,自此迈入武道法天境。

    文与武本就是对立的两面,白侠骨却一步跨入武道,天下文脉气运自此汇聚在他一人之身。

    白侠骨看着奄奄一息的黑衣人,手中参商剑离手而出,缓缓刺向黑衣人的胸前。

    剑即将穿胸而过的一刻,远处奔来一道强大的气机,将地面撕开一道巨大的鸿沟,参商剑也被那股气机击飞,落地无声。

    白侠骨疑惑的朝身后望去。

    一个身穿碎花裙,手握一把短剑的男人正望着白侠骨嘻嘻一笑。

    笑声尖锐,刺人耳膜。男人身材矮小,看起来分明只有六七岁的孩童大小,却又蓄着一抹胡须,一副嬉皮笑脸玩世不恭的样子。

    “你挺厉害的,我不太愿意跟你打。不过我家主人交代让我带些人回去。我鸡腿都还没吃完,本来不想来的。”

    矮小的男人努了怒嘴,指向黑衣人。

    白侠骨眼睛微眯,脑海中略做回想,看着这个怪异的男人。

    “欢喜童子?”

    矮小男人皱着眉,脸上摆出不开心的样子道:“他们是这样叫我,不过我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他想了想又摆手道:“随便啦,怎么叫是你们的事。现在我要带他走咯,我肚子很饿。”

    话音刚落,欢喜童子的身影已化作一道虚影飞至黑衣人身边,身法之快令人咂舌,作为寻常之人恐怕眼睛都无法捕捉。

    瞬息之间他又回到原地,只看到他经过之处,身后留下一道似流星划过的尾焰。回到原地之时,他的手上已经提着黑衣人的身体。身材本就矮小的他,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成年人看起来有些滑稽。

    他反手一抛,将黑衣人扛在肩上。看着白侠骨嘻嘻一笑。

    “我要走咯,打架挺辛苦的,你也早点回去吧。”

    说完扛着黑衣人转身欲走。

    白侠骨闪身而去,挡在欢喜童子前面。

    欢喜童子脸色一冷,挑眉询问。

    “你要拦我?”

    白侠骨消瘦的脸颊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绪波动。

    “是。”

    扑通一声,黑衣人被欢喜童子重重丢在地上。人被摔得一声闷哼。

    如此行事作风,让白侠骨瞠目结舌。

    欢喜童子却不管不顾的拍了拍手,手插在腰间,不悦的问:“为何非得留下他?”○

    白侠骨站在原地手朝身后一指。

    “看到起火的地方了吗?”

    欢喜童子踮着脚,伸长脖子看了看,点了点头。

    白侠骨神色严厉。

    “火就是你要带走之人放的。”

    欢喜童子却不管不顾,在他看来他只需要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其他的事并不在自己考虑的范围之内。

    “是不是打赢了你就可以带他走?”

    白侠骨不置可否,静静的望着眼前这个矮小男人。

    传闻欢喜童子师承北海剑圣,因其心智未开,偏执淳朴,反倒被剑圣看中这一点,觉得他稍加雕琢,可一心投于剑道,将来必有所成。不过北海剑圣未曾授完欢喜童子剑术却大限已至,剑圣身死之后,这欢喜童子也就无人管束,此后在江湖上行走全凭个人喜好做事。

    佛宗有句话叫“凡事不可执”,意于劝诫世人莫执着于镜花水月的红尘之事。可这话用在武道修行上却大有裨益,悟道修行本就在于持之以恒,日积月累的坚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若是遇到困难就抽身而退,最终只会一事无成,蹉跎岁月。

    大巧于拙。这欢喜童子却因心智不全,行事偏执,造就了他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北海剑圣虽授业未成,可欢喜童子毕竟已有了良好的剑道根基,在他自己偏执的坚持下,竟练成一套刚猛霸道的剑法,无数江湖武者无不避其锋芒。

    欢喜童子手中短剑在掌心旋转一圈,划出完美的剑花。

    白侠骨不慌不忙的问到:“你家主人是谁?”

    欢喜童子听他这么一问,一脸纠结。虽说他心智不全,但凡是都爱较真。他家主人曾交代过,不可透露主人半点信息出去,欢喜童子将这一点牢牢记在心上。

    “这个不能告诉你。”

    白侠骨淡淡一笑。

    “你即使不说,我也会找到他,有些账总归要算一算的。”

    欢喜童子勃然变色,仿佛白侠骨的这句话触碰到了他的逆鳞。

    “我家主人给我买新衣,穿新鞋,还顿顿有鸡腿吃。你要找我家主人算账,我就先杀了你。”

    完全不讲法则,话音未落,欢喜童子就如离弦之箭一样冲向白侠骨。

    手中剑短而精巧,所带剑气却含山崩地裂之势。剑做刀使从上竖劈而下,剑气未至,却已经让白侠骨周围的空气凝滞下来,天际倒悬无数把飞剑,似陨落流星砸向白侠骨。

    白侠骨脸色终于凝重起来。右手向胸前衣襟里探去,掏出一本有些陈旧的书卷,哀叹一声。

    “何时起一粥一饭也能让世人拔刀向同袍屠戮!?世人尽读《春秋》而不晓大义。今日我便以一卷《春秋》来丈量人心。”

    白侠骨说完高举《春秋》冲天而起,从万千飞剑中破空而出。

    他还是那个读书人心中的亚父,身负天下文人气运的男子。一身儒雅的悬空而立,便已是万卷诗书。

    粗布衣衫被霸道的剑气破了一个口子,男人略有惋惜,心疼那个从永安十一年便跟随自己的女子,恐怕她又得挑灯缝补了。她总是安安静静的待在那叶小舟上,江里风浪不止,小舟总随风浪摇晃,每次缝补衣服,手指都被扎上无数个小洞。

    白侠骨一念至此,苦笑一声,手持书卷稍有停顿。

    欢喜童子一击不中,恼从心起。一脚蹬地,也纵身而起,短剑拖着匹练一般的剑芒又是一记重劈。

    欢喜童子心中的想法很简单,你要找我主人麻烦,便是砸我饭碗。砸我饭碗我就与你不共戴天。

    白侠骨将手中书卷缓缓打开,翻来一页书,起唇念道:“礼。”

    随着“礼”字脱口而出,数丈之外的几棵大树连根拔起,携带漫天沙石飞到白侠骨身前悬停,随着书页轻轻合上。悬停的大树呼啸着砸了下去。欢喜童子身材矮小,面对铺天盖地砸下的庞然大物也是懵了圈,剑气猛然暴涨数丈,将一棵大树劈作粉尘,紧接着一棵大树又迎面砸来。

    欢喜童子恼羞成怒,欲欺身直上,可看到大树后面还有大树,立时怯下阵来,身影倒退几十丈,看着大树砸落地面形成的巨坑,愤怒的盯着白侠骨。

    白侠骨神情严肃周身迸发着无限浩然之气,又是一页书被翻开,张口念出一个“义”字。

    随着“义”字念出,方圆百丈之内的巨石漂浮在上空,开始围在欢喜童子头顶。书页合上的一刻,巨石如暴雨倾泻而下。欢喜童子抛剑于空,双手御剑,短剑迅速衍生千万把,并列排成伞盖形状,抵挡连绵不断砸下来的巨石。

    御剑支撑的伞盖勉强撑过几个巨石重击,剑芒开始暗淡下来。白侠骨未置一词,抬手拍下,所有巨石便全部砸向欢喜童子。

    剑气聚集的伞盖轰然破碎,欢喜童子也跌落巨石之中,被巨石死死嵌在里面,只留一个脑袋气急败坏的看着白侠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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