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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白衣曾是风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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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流火。

    都督府经过整个三伏天的炙烤,立秋之后,暑气稍有退散。

    临近午后。

    往常这个时候,府内除了值事的下人看守一应事务,余下众人伺候完主子午睡,大都各寻地方打盹歇息去了。

    今日都督府气氛格外紧张压抑。

    原是都督府的小少爷出府游玩,回来的时候却是被下人抬着进府的。

    阖府上下看着七窍溢血的少爷,惊得魂不附体。

    大都督还朝回府,盘问下人得知,自己的儿子原是在勾栏之地与人发生龌龊。打斗之时被人推到楼下,硬生生摔成这样。

    大都督沈寻既悲且痛。

    悲其不争,浪荡十余载,毫无所成。

    痛其遭遇,自己的心头肉今日落得这般境地。

    宫里赶来的御医探了鼻息把了脉。看着大都督几欲择人而噬的眼神,拱手摇头轻叹。

    “大都督,节哀。令郎与户部侍郎的事应禀明圣上裁决。”

    大都督沈寻闻言只觉眼前一黑,一个踉跄险些栽倒在地。

    震开下人搀扶的手,怒道:“府卫!持旌节,取戢来,随我拿人。”

    一众府卫齐应一声,整整齐齐的在府院列成队伍。

    一股军伍的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御医见状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

    盛京百姓心中的大都督沈寻,乃当朝镇北节度使,边关拥军十万,深得圣宠。圣上御极之前便已是东宫家臣。

    圣上继位之初,北幽大军频频进犯。沈寻随圣上亲征,浴血沙场博得赫赫战功。

    沈家今日荣宠可谓是沈寻用生家性命一步步换来的。

    沈家人丁不盛。沈寻发妻诞下一子便撒手人寰。所以沈寻对发妻遗子极尽宠溺,发妻亡逝后也再没续妻纳妾。

    沈少爷也“不负恩宠”。从小便骑马遛狗,吃酒赌钱,舞枪弄棒。好鲜花美婢,常宿于秦楼楚馆,一掷千金,成了盛京膏粱子弟中的榜一大哥。

    许是心怀对发妻的愧疚,沈寻也就由着他野生野长。想着他以后做个闲散的富家翁,娶妻生子,只要平平安安就好。

    可如今出了这样的事,等于绝了江家后。江家就算有泼天的权势富贵又有何用?

    征战沙场半生的沈寻可不是菩萨心肠,事情恐怕再难善了。

    主子受辱殒命,府卫们群情悲愤。跟随大都督正要出府寻仇。

    巧在此时明明气绝身亡的江家少爷又醒了过来。

    众人既惊又喜。

    大都督经历失而复得的心境,竟抱着儿子喜极而泣。

    可醒过来的沈家少爷,浑身透着怪异。

    先是揪了揪父亲沈寻的脸,喃喃道:“是活的。”

    又跑到府院拈起花花草草深深嗅着,一脸陶醉的仰天狂笑。

    最后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抬头看着天幕泪流满面,沉沉叩了三个响头。

    大都督老脸一黑。这是自己儿子?往常看到自己能躲就躲,醒来举止如此无状?

    “人活着就好……”

    大都督只当儿子伤着了脑袋,生了癔症,捋着长须安慰自己。

    浸淫医道几十载的御医愣愣立在回廊。望着起死回生的沈慕卿百思不解。

    大都督大踏步向前,一把将他薅了过来,孔武有力的手捏的御医手臂吃痛,脸都扭曲了。

    “犬子重伤初醒,劳烦御医开个方子好生调理调理。”

    言罢一掌拍在御医肩头。看似以示好意的举动,却险些将御医拍翻在地。御医一个趔趄方才站稳。

    看着这位权倾朝野的大都督,御医嘴角直抽搐,又不敢吭声。

    药方自是极好的,奇珍异草不胜罗列。御医嘱咐好生休养,收了谢银匆匆回宫。

    大都督忙着遣人抓药,又让婢子扶着儿子进屋歇着。拍着胸脯跟儿子承诺,待伤养一好,定去打断那户部侍郎的腿,这才遣散下人。

    是日。

    沈慕卿悠闲的靠在雕花梨木躺椅上,手里捧着一碗酸梅汤,小口啜饮。

    院落里的合欢树轻飘飘落下一片叶子,不偏不倚,掉进他捧着的羊脂白玉碗中。

    沈慕卿皱了皱眉,抬头看了看尚还枝叶葳蕤的树干,斜了斜碗,轻轻将落叶吹了出去。

    碗在手中晃了晃,碎冰碰壁,叮当作响。

    酸梅汤一饮而尽。

    下人们知道他贪凉,所以府里每年都会存上大量的冰块。

    一个夏季的消耗,今日只剩下最后一点,婢女们从地窖里小心翼翼的取出,煮了今年最后一锅冰镇酸梅汤,将薄荷轻轻在手掌拍打,醒了醒味道撒在里面。

    碗底余下些冰屑,沈慕卿意犹不舍的尽数倒进嘴里。凉意透体,说不出的惬意。

    “少爷,这都秋天了,您身上带着伤,喝多了当心窜稀。”

    仆人洗砚立在身后善意提醒。

    沈慕卿喉头咕噜一响,差点被一坨冰碴子给噎死。

    递给洗砚一个白眼,起身伸了个懒腰,活动活动劲骨。将碗扔到洗砚怀里。

    “你且说说那天的事。”

    洗砚有些不解。少爷亲身经历的事,这下怎的反问起自己来了。

    不过自家少爷问起,洗砚还是义愤填膺的把那日的事说了个大概。

    那日沈慕卿出府闲游。无所事事的他甚觉无趣,便去了南街的窃玉楼听曲儿。

    窃玉楼是盛京最负盛的名风月场,无数风流士子流连忘返的温柔乡。

    坊间传闻,窃玉楼有三甲。姑娘们的曲儿,二十年陈酿的酒,还有永安初年甲字恩科状元题的词。

    窃玉窃玉,偷香窃玉。单是这窃玉楼的名字,想来这老板也是极尽心思。

    沈慕卿作为纨绔的世家公子,自是这里常来的金主。当日沈少爷依旧出手阔绰,豪掷千金点了窃玉楼的花魁红萼姑娘。

    平日里楼里的妈妈知道沈家少爷到来,很快就会安排姑娘前来陪客。可这一次沈慕卿足足等了两盏茶的功夫还不见人。

    时间久了沈慕卿终于生了火气。正待去找那妈妈说道。那妈妈却推门而入,一脸难色告知,红萼姑娘被户部苟侍郎拦下,强行叫去作陪。

    沈慕卿横行盛京多年,几时遇到过这种事情。加之这一次道理在自己这一边,不由分说就叫了随从的仆人去问个缘由。

    这户部侍郎苟获,年方二十,生得一副好皮囊。父亲是当朝太傅,自己年纪轻轻又官居要职,在盛京一堆士子名流里名头极响,岂会买沈慕卿的账。

    眼见说理不通,沈慕卿一股邪火上来了,上前就是一通好打。

    眼圈乌黑的苟侍郎早听闻沈慕卿品性,哪里料到他竟如此跋扈。在姑娘面前岂能输了威风,上前就和沈慕卿打在一起。

    围观者也无人敢插手这两位爷的事,眼睁睁看着两边打成一团。

    苟侍郎这般弱鸡书生,几个回合下来,很快就落了下风。

    沈慕卿尽施展些下流招数,专往下三路招呼。打的苟侍郎捂着裤裆上蹿下跳,丢尽了颜面。5八一60

    最终沈慕卿得偿所愿的牵着红萼姑娘的小手往后院的蓬莱小筑而去。

    苟侍郎岂能忍受这等屈辱。趁着不备,抓起酒壶从后面击在沈慕卿的后脑,顺势一掌,沈慕卿便直挺挺从二楼摔了下去。

    这便有了他起死回生的故事。

    “亏得少爷洪福齐天,不然还真着了那苟侍郎的道。”

    “少爷几时去寻仇?等我召齐府卫打杀过去。”

    洗砚说完,仍旧忿忿不满。满怀期待的看着自家少爷,仿佛只要少爷给个话,他就一马当先的冲过去。

    沈慕卿看了看洗砚并未答话,只是微微扬起唇角,兀自笑了笑。

    “十七啊,大好年华。”

    沈慕卿喃喃自语。

    少年十七弯弯腰,时光尚不及眉梢。

    既然重活一世,一步便踏出一步的风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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