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从赫连昭那里,林以墨收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原来赫连昭会主动接近冷凝秋并不是因为私人的情感,而是他怀疑冷凝秋与莫翟的死有着莫大的关系,因为知道慕枫接下了夏哲川的离婚官司,虽然他此刻本人并不在s市内,但如果可以,他希望以墨能帮助他。
“你的意思是,慕枫被人追杀了,那么现在呢?”
“上头的情报是这么说没错,不过你放心,上头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已经有人赶去墨尔本接应慕枫了,你放心,一定不会有事的。”
“那现在我该怎么做?”
“好好帮助夏哲川打这场离婚官司,我相信真相马上就能浮出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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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深夜,当一直打着哈欠的林以墨好不容易拖着疲惫的身子终于抹黑爬上了自家三楼的公寓时,她的心情可以说是沮丧到了极点。
“呜呼。”迷迷糊糊间突然一记闷哼,林以墨猛地睁大眼睛,怎么回事,脚下软软的,难道有鬼?不过貌似脚感还不错,就当是减压福利吧,这样想着,脑经本就已经打了死结的某无良律师赶紧又猛踹了一脚,额?怎么空了?
“靠!”又一记闷哼,但与之前不同的是,对方突然从下面一把握住了林以墨的脚踝,冰冰凉凉的触感就像某种怪异的电流般,瞬间就从脚底直冲上了脑门,“色狼,放手!”
“闭嘴!”
这下倒好,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我们可怜的林以墨小姐就被某个鬼魅黑影给直接压倒在了阴冷潮湿的地面上,这下别说是犯困了,就连死人也该被彻底吓醒了吧。
但似乎除了被压倒之外,那个鬼魅并没有再做别的事情,以至于慌忙间当我们的林大律师正奋力地往外挣脱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其实灰常灰常的莫名其妙。
该不会眼下自己不小心踹到的根本就不是所谓的色狼而是不小心踢到的扫把大盆什么的吧,都说不交物业费的居民楼是最不安全的,果然连扫把簸箕都要来害她。
“痛!”只可惜刚一抬头,林以墨的整个额头就砰地一下撞上了一块貌似硬硬的东西,摸索着掏出手机,哇塞,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下巴掉啊,“kyle我没眼花吧,你怎么在这?”
没有回答,有的只是一身黑衣的某人摇摇晃晃地好不容易爬起来后又迅速地跌了回去,下意识地林以墨赶紧查看他的身上或者地上是否有什么快烂掉的伤口和血渍,但貌似除了额角和脸上的血痕外并没有别的外伤。
“喂,醒醒啊。”鼻息很浑浊,但不像是喝醉的样子,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就在林以墨考虑着要不要狠心“弃尸”的时候,kyle竟然微眯着眼睛,迷迷糊糊地开口说话了。
“你总算回来了。”
“你该不会一直都睡在这里吧,难道是在等我?等等,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家。”
“额,知道你家难道很难吗?该死的女人,你竟然敢用鞋底踩我的脸,不知道艺人的脸最贵吗?”
“什么,你还怪我,谁让你大半夜的不回家,莫名其妙地就躺在我家门口挺尸来着。”
对了你这几天都去哪了,还有你的脸又是怎么了?”林以墨可不认为就那么一下,她脚下的高跟鞋还真能把人的脸勾出血来。
“翻墙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铁丝,割的。”
“翻墙?”
“如果我说之所以会这么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之前把我捅了一刀的bt流氓又来找我的麻烦,还就那么巧了,刚跑到楼下的我因为实在太饿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于是就上来躲躲,你看这个理由行不?”
tm的你丫还真以为老娘的智商是负数啊?虽然很气愤,但这种话自然不会是像林以墨这样的精英白领会说的,所以平复平复再平复,吸气呼气再吸气,好吧,在确定了自己不会控制不住爆发后,故作冷静的林以墨终于开口了。“原来狗血就是这种意思啊,明白了,一句话就是你赖上我了对吗?”
“呵呵,你很聪明嘛,快开门吧,我都快饿晕了。”
“什么?”强忍着欲将他一脚踹下楼的冲动,微微抽搐了一下嘴角,这下某人算是彻底凌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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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砰地一声打开,灯亮的瞬间,林以墨回头,“你倒是挺不客气地嘛。”
原本还打算招呼门口已然饿得人事不醒的kyle进门,没想到那厮倒是一点都不知道客套,在砰地一声关上铁门后,直接就蹭掉了脚上的黑色球鞋进屋了。
“你的家看上去还蛮特别的嘛。”环顾四周,kyle开始有意无意地打量起这间屋子来,房子不算大,感觉和他在城郊的旧居差不多,风格嘛是比较特别的西式田园,但因为是林以墨住,又加之满墙的彩绘与各种不同风格的油画,kyle怎么看怎么都不愿意相信,这难道就是林以墨的家?
想到林以墨平时那种做事冰冰冷冷,总是一板一眼的无趣个性,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懂生活,会享受漫长假期的女文青啊?paulsignac的油画,她懂吗?该不会这房子根本就是租来的吧。
客厅靠近阳台处的开放式书架上倒是堆满了各种与法律有关的书籍,因为半晌都没有等到林以墨的回答,一直喜欢阅读的kyle忍不住就向那走去,书架旁的连体书桌很乱,随意拿起了最上面的一本貌似还是非常眼熟的画集,额,没想到正是他之前演唱会的写真集。
看来,她也是有可爱的时候嘛。因为这本杂志,原本已经饿得两眼发昏的kyle顿时精神好了很多。
“咖啡可以吗?当林以墨再次出现在kyle的面前时,已经换上了一套家居服,淡橘色连帽衫搭配同色系的运动裤,手上还拿着一包ok绷和一杯热咖啡。
“没想到你也喜欢这个。”
“什么?”有些狐疑地看了眼kyle手里的杂志,“哦,这本杂志不是我的,你没看到书册上的白色借条吗,我从不花钱买那些无用的东西。”
“你还真是小气。”
接过林以墨手里的绷带和咖啡,kyle突然一脸坏笑道,“有吃的吗,我的意思是,比起咖啡,我更希望能吃些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抬手看了眼腕上的时间,该死,要是再不给身体补充必要的糖分,他一定会因为低血糖症而直接挂掉的。
“你!”大概是想不出可以马上拒绝的理由吧,原本kyle还想强撑起虚弱不堪的身子去厨房帮忙,不过看到林以墨那种发泄似地煮菜方式,想想还是作罢吧。
于是半个小时后,当我们的林大律师好不容易脱下围裙将白色瓷盘端上桌的时候,kyle看看盘子里那一坨乌漆嘛糟的东西,又看看林以墨那张花猫一样的脸,“那个,这是什么,炒饭吗?”
“是啊,酱油炒饭加荷包蛋。”
“能吃吗?”
“应该可以吧,以前我们家的哈莉莉可喜欢吃了。”
“嗯?”
“一条很可爱的古代牧羊幼犬,白色的。”
“......”惊愣地同时,某人手里的小钢勺应声落地。
“不吃拉倒。”说实话,以墨确实不会做饭,当然啦,她才不会实话实说,不过说真的,就连哈莉莉也不爱吃她做的饭,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会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毅然决然地就离家出走吧。(这世道真是连狗都这么难伺候,何况是人。)
为此,她妈妈还伤心了好久,当然,作为从小就非常独立自主的林以墨小姐而言,自然和她那位多愁善感的艺术家妈妈不同,她本来就不喜欢小动物,要不是哈莉莉是那个男人送的,她才懒得去伺候,早送人了。
“等等。”一把夺过林以墨手里的餐盘,kyle咬牙道,“我吃!”
大概是饿极了,kyle不再多话,以墨眼看着餐盘即将见底,便起身说道,“吃完后记得洗碗,哦,还有,顺便把水槽里的锅也洗了。”
“不会吧。”边说着kyle故意伸出一双连女人都要汗颜的芊芊玉手,在她的面前晃来晃去,意思再明显不过,本少爷的手岂能是用来洗碗,就算是拨玄弄月那样的雅事,都算是白白浪费,糟蹋了一双好手呢,“这是我的家,如果你不愿意,就请出去。”
“你,ok,算你狠!”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谁让他白吃了人家的饭理亏了呢,虽然真的好难吃啊。
没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高明显超过183,美得根本不像男人的美少年默默低头去洗碗,啧啧,这境况何止一个惨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