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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小时候已是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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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成功的止住了那些粉丝的八卦,而她的后脑勺,也收到了两束杀人似的目光。

    阮眠吞了口口水,尴尬的回过头来看向肖凌:“我只是想自证清白,没有别的意思,你别往心里去。”

    为了逃避,她谎称要去洗手间,赶紧开溜。

    结果,她这一走,反而更给那些想说她坏话的人孕育了温床。

    “我靠,她什么意思啊,竟然说她男朋友比肖凌还帅,还帅一百倍?她有病吧!”

    “妄想症,大概连男朋友都没有。”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男人比肖凌还帅,我还站在这里干什么?我早就转粉那个男人了!”

    她们愤愤不平的嚷嚷了起来,只有肖凌在目送着阮眠离开之后,眼底略有些受伤的垂下了目光。

    她的男朋友,他已经见过了。

    虽然那天晚上巷子里很黑,看不清楚脸,但光是身高和身材,那个男人都赢了他许多。

    说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比他高大,比他有钱,这两点是肯定的。

    “哇,他是谁?”

    正想着,身后忽然安静下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讨论声。

    肖凌回过头去,就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出现在了观众席。

    他站在走廊上,没有入座。

    双手插在裤兜里,显得双腿更加的修长,配上他至少一米八七的身高,往那里一站,不用说话,就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势。

    而比起身材,他的脸要更加完美。

    轮廓刀削一样棱角分明,目光深邃,如寒潭一般幽深冷漠,一看就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

    但带着一点自来卷的略长的黑发荡漾在额上眉间,却又让他的成熟沾染上了几分少年的气息。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融合在一起,使得他夹杂在成熟男人和少年之间的阶段,说是完美也不为过。

    即便是肖凌的粉丝,在看到这个男人以后也都露出了花痴而赞叹的目光,甚至还有人偷偷的用手机拍起了他的照片。

    “楼蕴年,你怎么来了!”

    就在所有女生都花痴不已的盯着那人看的时候,一旁忽然响起了阮眠的喊声。

    只见她双手还沾着水,看到那个男人,满脸惊喜,几步跑到他的面前,直接用她还湿着的双手抓住了那个男人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西装外套。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上一刻还冷如寒冰的脸,在看到阮眠的同时,眉眼像住进了星辰,立即露出温柔的点点笑意。

    他抬手拨开阮眠脸颊边的发丝,微笑道:“你昨晚说梦话的时候说的。”

    “胡说,我才不会说梦话,你是不是又偷偷调查我了?”

    楼蕴年不置可否,只问她:“什么时候回家?”

    他困了,想休息。

    但没有阮眠陪着,他根本睡不着。

    阮眠看了眼时间:“快轮到我们了,彩排完我就可以走了。”

    “阮眠,上台了!”

    她还想再问问楼蕴年出差的事儿呢,这时却传来了阿肆他们的喊声。

    “来了来了!那你先在这里等一下,我上台彩排,彩排完我就能走了。”

    安抚的拍了拍楼蕴年的胳膊,阮眠从椅子上拿起吉他就跟着乐队一起走上了舞台。

    楼蕴年看了明显覆盖着一层薄薄尘土的椅子,还是选择在远处站着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丝不禁面面相觑,都说不出话来。

    这个超级大帅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说比肖凌帅一百倍,这个姿色,帅一百倍有些夸张,但帅个两三倍,是绰绰有余了。

    肖凌虽然也帅,却明显还是少年的帅气,再加上染着蓝发,性格又桀骜不驯,整个人从头到脚都透露出几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欢他这个类型的,别说帅了,说不定还会一脸嫌弃的评价一句:low。

    但这个男人却帅的成熟,帅的高端,帅的老少皆宜,帅的任何人都无话可说,心服口服!

    没别的,就一个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居然能找到这么一个大帅哥当男朋友。

    要知道这年头,美女满大街都是,帅哥却比钻石都珍贵,稀罕啊。

    粉丝们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终往楼蕴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记了今天他们是来给肖凌应援的。

    直到舞台上传来了音乐声。

    其实彩虹乐队,除了主唱肖凌之外,阿肆、小夫他们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乐器的时候常常会走音有卡顿。

    但好在肖凌实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炉火纯青,再加上极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来的时候,摇滚范儿十足!

    说这个乐队全靠肖凌一个人撑都没有问题。

    所以当很普通的前奏过去,肖凌开嗓之后,粉丝们立即激动的跳了起来。

    “肖凌,肖凌!”

    楼蕴年再帅,也改变不了她们对肖凌的爱!

    但当肖凌的部分唱完,阮眠在心里打着拍子,对准麦克风,忽然开嗓的时候,整个现场忽然一片安静。

    就连那些正在搬运东西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抬头看向了舞台。

    “寂寞围绕着星辰,无所顾忌,在月光中消失,多希望闭上眼睛,这就是世界末日……”

    阮眠说话的声音是很柔软的,而且带一点少女清脆的特质,十分可爱。

    这是从小受到说话要轻声细语的良好家教的结果。

    但她唱歌的时候,声音又完全是另外的状态,敏感而冷艳,明明用的是通俗流行的唱法,却又带一点美声的流畅的特质,给人一种意境深远的空旷的感觉。

    可以说,足以媲美顶级专业歌手。

    “天,真好听。”

    即便是那些对她颇有微词的肖凌的粉丝,在听了她的歌声之后,也瞬间明白了为何肖凌这么挑剔这么傲慢的人,会找她来伴唱了。

    一首泛泛的大众化的带有摇滚元素的原创歌曲,经过阮眠的演绎,瞬间变成了完成度非常高,甚至足以发行唱片的优质音乐。

    好不容易坐着出租车赶到体育场,找到比赛场地的韩琳琳,一进来就听到了阮眠的歌声,整个人直接愣在了原地。

    原来,她唱歌这么好听的吗?

    整个现场所有人都沉浸在了阮眠的歌声中,只有楼蕴年神色放松,习以为常。

    小时候,在他正式学习绘画之前,阮眠的专业一直都是声乐。

    她小时候的歌声,就已经是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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