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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章太阳也是自古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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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容光在微博上的奇谈怪论,关注他的粉丝们早就习惯了。

    智商帝嘛!如果某个二货不再胡言乱语,咱们还怎么继续做好盆友呢?

    然而这次实在是太不像话——私人拥有太阳?

    于是沙凋网友瞬间就高潮了,微博上到处都是一泡欢乐,他们纷纷在这条消息底下留言:

    “求求你了,容光,你想让我们直接笑死吗?”

    “难道地球已经满足不了你, 你想要跑太阳上去吗?”

    “容大导演,你这么牛逼,太阳公公知道吗?”

    “我突然可怜起未来的小学生,他们的作文如下——容光高照,小鸟在欢快鸣叫。我背着书包,在和煦的容光下上学校……。拜托你了, 容导,你就做个人吧?我都快要笑晕了,我实在编不下去了。”

    “喂!楼上的弟兄们, 你们看了那张图片没有?这是不是真的联合国证书?难道智商帝终于开始做假证了吗?”

    “……”

    (⊙⊙)(⊙⊙)(⊙⊙)……

    终于有人发现,在这条消息的下面,容光居然还上传了一份英文证书的照片,上面似乎……?

    很快就有大神做出了翻译。通过里面的文字,这确实是一份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copuos),批准了容光对太阳的私人所有权申请?

    “噗——!”不知道有多少沙凋网友喷了一键盘。没搞错吧?这已经不是什么国际玩笑,而是宇宙级别的玩笑了吧?

    这么无厘头的申请,某个个人宣称对太阳拥有所有权?然后联合国就他喵的这样批准了吗?

    惊讶过后,所有人都是坚决不信。

    “卧靠,智商帝在哪根电线杆找的小广告?这种假证我也想要一份啊?”

    “我说,是不是愚人节?这玩笑开大了吧?”

    “你们还真的会信?我坦白,这份假证就是我做的, 容光给了我250!”

    “……”

    不仅仅是国内的普天博客, 在北美的oldk容光的官方号上, 他同样上传了英文版的消息。

    所有看过的人都感觉不可思议,他们以为这就是一场恶作剧。“哈哈”乐过一阵也就算了。

    不过总有几个闲的蛋疼的记者会去抢新闻。他们就找到了联合国的copuos官员,求证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没想到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联合国的官员很尴尬的回答道:“这份文件确实是联合国颁发的,如假包换是份真实的文件。容光导演并没有撒谎——太阳已经归他私人所有。咳咳……”

    (⊙⊙)(⊙⊙)(⊙⊙)……

    换句话说,你们可以把联合国当成橡皮图章。各国政府也可以鸟都不鸟联合国的文件,尤其是那五大流氓。

    但从国际法的法理上来说,现在的太阳已经是容光的私人财产,他有权获得太阳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等一系列的权益。

    说难听点,就算容光某天脑子进水,他把太阳改名为“猪头三星”,全世界的政府和人民群众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mmp!这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那几个记者惊了,可接着就是狂喜。这妥妥的就是头版头条啊?

    由于容光的名人效应,各大新闻社争先恐后报道——经过数十亿年的时光,太阳终于拥有了“主人”。中国着名导演容光宣称,太阳已经成为他的私人财产,并且已经获得联合国的审批通过……

    这条新闻一出,全世界的劳动人民都惊了。今天不是愚人节吧?这新闻不会是假的吧?

    还有,那个中国年轻导演不是拍电影的吗?他吃饱了撑的,怎么会变成太阳的主人了呢?

    消息很快传回到国内,国内的老百姓同样也惊了。接着就奔走相庆, 太阳居然属于咱们中国人了吗?原来太阳也是自古以来啊?

    容光,你这贼眉鼠眼的小子,居然也能为华夏开疆拓土吗?哈哈哈!

    当然,大多数人不会把这件事当真。就是有相当的好奇和疑问。

    比如韩三坪就打来了电话:“光子,我听说太阳现在就是你的。你小子本事不小啊?”

    “惭愧,惭愧!呵呵。”

    “惭愧你姥姥。说,你怎么没事去弄那个玩意?联合国真的给你发了证明文件?”

    “三爷,那倒是真的。他们见我长的剑眉星目、忠厚老实,联合国秘书长就哭着喊着,求着要把太阳送给我。我也很无奈啊!”

    “我呸!”韩三坪笑骂,“你这么不要脸的人,你媳妇怎么能忍你那么多年?有件事需要提醒你。你恶作剧也要适可而止啊?别搞出什么不可收拾的大事?”

    “这你放心,我还没想好怎么用呢。”

    “没想好?”

    “怎么?三爷?难道你想让我收取‘太阳使用费’?以后你老伴家里晒被子,就要支付给我一笔钱?放心,我会给你打个八折的!哈哈哈!”

    “滚蛋!”韩三坪笑骂。

    “……”

    ……

    其实容光的创意,来自于重生前看到的一条新闻:

    在原先的历史线上,几年之后,就有一位西班牙女子向当地一位公证人注册,将太阳登记为她的财产,所有使用太阳的人都必须付费给她。

    当这位女子到西班牙公证处做太阳主人的公证时,公证员起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过这位公证员还是耐心地接待了那位名叫杜兰的女子。

    并且最后公证员发给杜兰的文件宣称,这位西班牙妇女是“太阳的主人,该恒星的光谱类型为g2的,位于太阳系正中央,与地球的平均距离为 1496亿公里。”

    好吧!如果就是个旁观者,也许感觉到这件事很可笑。

    但为什么会有如此荒唐的事件,居然会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法律上的漏洞。

    联合国曾经通过了《外层空间条约》,里面的协议规定——不得有国家和组织宣称,拥有任何行星或恒星!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对私人宣称拥有,却没有做出丝毫的规定?

    并且这个法律上的漏洞,并非是这位西班牙女子首先发现的。

    在1980年,美国人丹尼斯霍普就首先宣布对月亮拥有所有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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